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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日军铁蹄踏足中原,北平面临沦陷,于是烽火开始涌起,战火开始蔓延,狼烟渐渐侵袭了北平的上空,文三一等的人误打误撞地走进了这个炮火连天的时代......小人物遇上了大时代,于是每个热血的人也成为了英雄。
---------题记
在群起云涌的学生运动中,热情的宣言,愤慨的游行等等一系列的行为充斥着我的眼球,处于现在这个和平年代的我,也能感受到他们热烈的激情,因为学生处于一个青春的年华,即将成人,却又尚未成熟。所能做的只是表面的行为。一次次的游行,又被一次次的镇压,语言上的不满与反抗,抵挡不住疯狂的日本侵略者,沸腾的学生运动被无情的暴力所打击。于是,我有所感慨,一个国家,应该拥有一种精神,那就是爱国精神,同时,一个国家,在遭受侵犯时,如果无法进行和平解决时,应该具有强大的军事后盾,作为价码,与之抗衡。因为在残忍的侵略者面前,忍耐已是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的侵略已触犯我们的底线。。。与学生运动相悖的应该是那些欺凌百姓的黑警察吧!对日本人婀娜奉承,没有一点民族责任感,还有例如文中的陆中庸,见风使舵,卖命于日本人,出卖同胞,胆小如鼠,最终也只能落个汉奸的名声。。。也许作为一个下层人的文三来说,抗日也许永远不会成为他心目中的理想,温饱是唯一所求。就是这样一个人,在 激昂的学生口号中,文三儿脑袋一热捐出了一块钱,那可是他一个月工钱的一半。小人物也有爱国之情。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也许最最使我难以忘怀的场面应该是杨秋萍英勇就义的时刻,作为杨秋萍的丈夫徐金戈,眼睁睁地看着妻子在众目睽睽之下死去,却没有一点办法,忍受着巨大的痛楚,却要做出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伟大的爱情啊,就这样在一个人的逝去中,得以永存,永生!记得书中罗梦云说过:“秋萍说她并不害怕死去,害怕的是被俘。”一个人连死亡的不怕,拥有怎样的意志,却害怕被俘,可见日本人的凶残已到了一个极度。
而徐金戈与方景林的友谊最为可惊可赞,惊的是,一个国民党和一个共产党能成为朋友。赞的是,他们交往的前提---“我是一个中国人。”因为血性,因为英雄所见略同,因为不满国民政府的统治,徐金戈最后加入了共产党。人因为是有血性,人因为是有霸气,才会成就伟大。读《狼烟北平》,如沐浴一场荡气回肠的倾盆大雨,洗涤了万物,也洗涤了沉睡的心灵。唤醒了早已静卧的感动,使它再次沸腾。。。
伟大的人啊,在浴血奋战中成就了自我,伟大的时代啊,在酣畅淋漓中标注榜样,即使只是一个小小的人物,在伟大的时代里将重换灵魂,犹如一颗出膛的子弹,在时代之墙上留下,因为那是你的力量。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