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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
一辨:尚耀奇
二辨:赵梦麟
三辩:戎乐
四辩:张万强
反方:
一辩:李葵英
二辩:尚益名
三辩:张文斌
四辩:桑瑞雪
辩题:未成年人打电子游戏的利与弊
反方一辩:电子游戏是一种新兴的绿色无烟工业,是一种新兴产业,可以提供新的就业岗位,所以说网络游戏,利大于弊。
正方一辩:我想提醒一下反方辩友,我们的论题是打电子游戏的利与弊,而不是网络游戏的利与弊。
反方二辩:“我就经常玩qq三国,原来三国里的许多人名我都记不住,分不清,可是通过玩qq 三国,让我记住了这些名字,增长了不少知识,开发了智力,所以我认为打网络游戏,利大于弊。”
正方二辩:“我同意反方同学的意见,打网络游戏,确实可以从中学到一些知识,不过我要提醒反方辩友,我们是未成年人,我们缺乏自控能力,极易受到网络游戏的诱惑而沉迷其中,最终导致荒废学业,请问反方辩友,你通过玩游戏学到的知识多还是通过好好上学学到的东西多一些?”
“玩电子游戏利大于弊。”反方三辩急了,不举手便开火了。“网上有许多益智游戏,比如qq……”“可网上也有许多不适合我们玩的不良游戏,比如一些充满暴力、色情的网络游戏。”正方三辩不等反方三辩说完就截断了他的发言。“玩游戏可以让人缓解巨大的工作压力,让人放松紧张的心情,渲泻不良的情绪……”反方三辩接着说。“反方辩友请注意,我们的论题是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的利与弊,请注意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自控能力较差,面对网络游戏的诱惑极易上瘾并深陷其中不能自拨,由放松变成痴迷,导致视力下降、学习兴趣减退甚至于逃学。”“还有呢,一但你玩上了瘾,你就无法停下来,父母不让你在家玩,你就会去网吧玩,没有钱,你会去偷,去抢,网上曾有报导说一个小孩因没钱玩游戏和别人合伙绑架并杀死了自己的表弟。你还敢说玩游戏利大于弊吗?”“只此一例吗,又不是……。”反方三辩不以为然地说。“只此一例吗?网上还有一条消息,说是郝某沉迷于电子游戏,在电脑前连续玩了20多个小时,突然口吐白沬,暴毙而亡;还有……”
“请反方四辩作总结发言。”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玩电子游戏,只要控制得好,利还是大于弊的。” “请正方四辩作总结发言。”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未成年人玩电子游戏,由于没有自控能力,是弊大于利,其实反方四辩的发言也证明了我方观点的正确性。”
“请同学们为今天参加辩论的同学打分并就这个论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为自己支持的一方投票。”
同学们在台下七嘴八舌的议论开了。台下很快形成了七、八个不同的辩论台。
“现在宣布投票结果,支持正方观点的有47票,同意反方观点的有8票,本场辩论正方获胜。” “耶-!”我们四个--我和一辩、三辩、四辩高兴地蹦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