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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宽恕或者心怀慈悲是一种美德。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行为的确也是让人由衷敬佩的。但是,面对罪恶,我们绝不轻易宽恕。
旅日作家萨苏写了一篇文章,讲述了曾经发生在日本的一件事:担任英语教师的22岁女孩林赛·霍克,遭受日本青年市桥达也的强暴和虐待,并被囚禁整整17个小时,最终被市桥扼住咽喉致死。凶手犯下罪行是在2007年。历经两年零六个月的逃亡,于2009年11月4日被捕。
可怕的是,在随后几个月内,凶手的假意忏悔行为导致日本舆论出现这样一种声音——市桥的犯罪是冲动造成的,现在他受尽磨难与煎熬,也已经忏悔。一个32岁的人如果重新做人,还有很长的人生路可走。我之所以觉得可怕,是因为面对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居然还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凶手表示同情。看见林赛的父亲威廉为了缉拿凶犯,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次次自费带着家人到日本,以致几乎把小康家境拖垮。他手持凶手的照片站在异乡人潮涌动的街头;他逐个逐个地恳求行人协助抓住凶手;他紧紧抿起的嘴唇、刀刻般的皱纹、斑白的头发,无一不向我们揭示了他的痛苦。在法庭上,他站在被告市桥达也面前,“如神祇一般挺立,双目怒视对方”。面对这样一个不肯也不能妥协的父亲,我们又凭什么向罪恶妥协?萨苏说的很对:“为何那些被伤害的人总是被要求原谅?为何看客们总是去寻找害人者身上的人性?我们怎么没有勇气去瞪视和挺立,喝一声——该赎罪的,就先去赎罪!”
我们为什么要以包容一切的姿态来使用我们泛滥的同情心?我们为什么总是忽略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们的痛苦?我们为什么不想想凶手实施杀害行为时有没有怀着一丝丝的慈悲?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网上尽是对18位“视若未见”的路人以及肇事司机的强烈谴责。看到这些,让我沉痛的心有了一丝快意。迷失了良心的是你们自己,让你们受到这些谴责的也正是你们自己。不管后悔与否,犯下了罪的人就得先去赎罪!
我们不能原谅将生命等同于儿戏的人;我们不能原谅紧裹着一颗冷漠的心,标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我们不能原谅以看客的心态将是非黑白颠倒得啼笑皆非的人……这些,都会在时光中暴露出最本质的丑陋。
也许,没有信仰让我们变得无所畏惧。可是抛弃了人性中最根本的正义感,背离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作为人的价值又体现在哪里?我并非故意说得这么沉重,可那些惨痛的事实,沉甸甸的,由不得我们忽视。
我们不会忘记那些自始至终秉持应有的态度公正地裁决的人。但是回过头来,在泯灭人性的罪恶面前,我们,不能宽恕。
斯人已逝,天依旧高远,世界依旧喧闹,只是谁来抚平亲人的伤痛?我们心中,对于生命应多一份应有的珍重;对于正义,需要多一份应有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