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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十多年了,那时候大大小小的或开心或不开心的事,现在回着猛然惊讶于那一片茫然。原来时间真的可以磨掉很多很多的往事。然而,有些事却像炮烙的伤疤一直留在身上,那些往事就像一行行墨迹,永远也不会褪色。他是个傻子,别人都叫他傻子,童年的我也这样叫他。
可是现在想来,却突然不忍心叫他傻子,因为他是因为傻才可怜的。可是那时候有谁同情他有谁可怜他呢?相反的,倒有很多人看不起他,欺负他。童年玩伴,哪一个不是玩着他长大的呢?那时候,我大概是七岁吧,一个七岁的小不丁的孩子本应该是很纯洁很善良很可爱的,可是他却把欺负一个比自己高几个头的傻子当成是天经地义的事。每一次碰到他,最先辱骂他的是我,最先踹他一脚的也是我。他脸上身上的痰迹,也是我用可爱小巧的嘴一口一口唾上去的。那时候,我觉得这是天经地义,别人也觉得这是天经地义,我觉得这是乐趣,别人也觉得这是乐趣,于是大家都来分享这种乐趣。但是傻子虽然傻子,可也会伤心难过,也有爱恨,也有感情,而且,是最有感情的。傻子最爱自己的妈妈,是因为妈妈最疼自己的傻子,所以傻子是最恨我。
所以有些事的发生是必然。我又碰到他了,对于他来说我是一个恶棍。我在靠近他的时候,脚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这是惯常的举动。我猛然冲过去,狠狠踹过去,砰的一声,很重,很结实。我得意,满足地大笑,任由我的嘴丑化这个宁静的小村。可是当他的眼神闪过的瞬间定格在我恣意发笑的瞳孔的时候,我的心猛然揪了一下,自然万物的空间瞬间疾缩成两颗心灵的接触。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那种眼神,那种眼神仿佛是世间所有悲痛凝聚成一滴泪的眼神,那滴泪可以溶化掉一切铁石心肠。我从来都没觉得我做错了什么,可是那一刻,那一滴眼泪的眼神,让我清清楚楚地看到我曾经做过的一幕幕,我突然觉得很难过,又好像很委屈。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我意想不到的事,完完全全砸碎了我的那一丝觉醒。他竟然突然操起一根木棍——结实的,结结实实狠狠地砸在我的小腿肚。一种锥心的痛突然刺醒我,紧接着一股怒火瞬间腾起,仿佛平静的海面突然爆发海啸。我想冲过去,我想掐死他,可是我痛啊,我痛得发抖,痛得满地打滚。他跑了,边跑边哭;我也哭了,边哭边骂,我发誓我要让他受尽我的折磨。接下来的几天,我满脑子想着就是复仇、复仇。我当时就像金庸在《边城浪子》里塑造的那个傅红雪,活着的目的便是复仇。可是他老躲在家里,我等得快要发疯,到处乱窜。终于,机会还是来了,而且来得好像我的复仇是理所当然的。在我打滚的地方,我又看到他。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冲过去,冲过去,冲过去,我要揍他、揍他、揍他。我以为他会跑,可是竟然站着,他的身体分明在颤抖,他显然是认命了。我要出手了,我得意地瞪向他,瞪向他的眼神。
我以为我要得手了,可是就在最后一刻,我放弃了,彻彻底底放弃了。不是我怕他反抗,再砸我的小腿肚。而是他的觳觫的眼神,一滴泪的眼神。我再次惊醒,先前的那一幕再次揭开,愤怒将我整整箍住了好几天。我是恶毒的孩子,一个罪人,他的眼神将我曾经骂他、踹他、唾他的一幕幕,历历的定格到我怒睁瞪视的瞳孔上。我有什么理由复仇,倒是他向我复仇才是理所当然,我需要的是觉醒,是忏悔,是改错,是弥补。我是真的真的做错了。后来,我再没有欺负他,我接纳他,维护他,以弥补我的罪过。我开始懂得同情弱小,帮助弱小。以后的我,从没有欺负别人,我善待我身边每一个人,我同情一切弱小。我惊讶他的眼神的力量,那种力量在我心灵深处触动,触摸着人性的善,改变了一颗恶毒的心灵。我以清澈的泪水划过笑容的形式完成一次次圣洁的感恩。有人说,想要一个人永远记住你就要在他的身上留下一块疤痕。
他的那一棍,没有在我的小腿肚上留下任何伤疤。可是他的眼神,却在我心灵深处化作一道美丽的伤疤。我清醒的时候,它在我记忆里发亮,我沉睡的时候,它在我的梦境中若隐若现。我迷茫的时候,它便以灯塔化为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