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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不知今夕是何年,我居然和鲁迅先生对起话来!(▲为我,■为鲁迅。)
▲:先生,您可知道绍兴人近十几年来的商业时尚?
■:愿闻其详。
▲:绍兴老乡正在大打“鲁迅”招牌。以您的作品或作品中的有关人和物命名的商业品牌比比皆是,此类商战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呢!
■:噢,家乡父老吃起“鲁迅饭”来了?不过我倒也听说什么,“祥林嫂牌豆腐乳”、“闰土牌干菜”之类的商品已名扬天下了。
▲:还有呢,咸亨酒店的规模今非昔比,早已成了三星级酒店,里面包括酒店、宾馆、商场,还在各地开设了分店,光上海就有四家呢!
●:看来绍兴人的脑子开窍了!
▲:我不这么看。“打鲁迅牌”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照此下去,“阿Q牌的宁式床”也要新鲜出炉了!
■:此意甚好嘛。
▲:不好,此风不可长,其弊多多。
●:哦9说来听听。
▲:商业与文化之间本是鱼水关系,相辅相成,源远流长。不可否认,优秀的文化资源孕育着无限的商机;商业的发展又可反作用于文化的发展。
■:不错,蓬勃发展的商业有利于本地区文化资源的充分开发。听说绍兴的人文景观已得到了不断的修缮和维护,其资金不就来自商业的发展吗?
▲:可是,若是掉以轻心的话,媚俗的商业氛围也可能腐蚀文化资源啊!听说湖南韶山峰后面竖起了一座塑像,据称,是借伟人百岁诞辰、为带动旅游业的发展而建造的景观。
■:这种纯商业目的的行为确有媚俗之嫌,从根子上说,是急功近利的表现。我以为,开发文化资源应当深深地品味和发掘文化的真正内涵。
▲:先生所见极是。我认为,“鲁迅文化”的精神实质应是“唤醒民众,自强自新”。
●:可以这样理解。本来,商品的名称叫什么并不重要,但不顾商品的实际情况而胡乱贴上名人名物的标签,显然不妥!
▲:那样,只能是对文化资源的糟蹋!
●:需要强调的是:不能胡乱地“贴”!我在《名人和名言》一文中说过……▲:您说:“名人的流毒,在中国较为厉害”,“一成名人,便有‘满天飞’之概”。
■:那是写于1935年7月的话,而几十年后的今天,名人还在“满天飞”啊!
借名人驱动商业运作未必不对,但要有一个正确的名利观、商业观。不然,不仅可能将商业引入误区,还可能玷污文化资源,甚至浊化社会风气!
▲:韶山峰的例子最能说明问题,不少人将名人当做了神,引来游客们的顶礼膜拜,尤其是借塑佛造像来招徕游客,真可谓“捣鬼有术,生财有道”。
■:造神也罢,捣鬼也罢,都是被金钱驱动,让原本清净的名园故居蒙上了尘垢。若任其发展,确实为祸不小啊!
▲:先生,既然如此,您何不重新出山,为我们指点迷津呢?
●:难道今日之中国,还有待于某一个人的导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