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手表去书店_1200字

时间:11-14编辑:佚名 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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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我开始接触书。从此以后,家里的最大改变就是多了一排书架。

那时真的是在买书。先草草地看上两眼,觉得顺眼就买下来。回家以后再细细地品味,或许能品味出什么来,又或许觉得后面的剧情太无聊,就此扔下书去,不再看它。于是家里面就凭空多出了不少的废书。

说起废书,我就得讲讲我这个人了。我这个人真的很奇怪,很多人挑书都是在挑什么人生哲理,我则不同。我首先注意的只是这本书我看的顺眼与不顺眼,不顺眼的丢弃掉,顺眼的书再一一列出来择优买下。可我妈和我的口味不同,她经常买些我看着不顺眼的书,于是家里面的废书有多半都是我妈给我买的。我自己精心挑选的书,很少有看三遍以下的,特别喜爱的,甚至还要两天一重翻。

我不是讲《少年维特之烦恼》不如《傲慢与偏见》。这两本书都是名著,而且还是很有名气与文学价值的名著,要比较一下对很多人来说真的很难。可对我来说则容易得多,只要打开书翻一翻,就知道了自己喜欢那一本,即使逼我看《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是上帝,或许我也不会同意。

长大后我开始知道节约任何一分钱的重要性。为了避免买下我从不搭理的废书——有的甚至还很贵呢!——我决定剥夺我妈给我择书的政治权利,把这项任务大包大揽给自己。于是我去新华书店的次数就大大增加了,有时候甚至要每天去一次,毫不间断地。

我若去书店,必然有个习惯,就是从抽屉里抽出我的手表,带在左手腕上,然后在书店里边看书边注意着时间。这也是有好处的,因为我常常是在上辅导课之前挤着时间去书店的,要是误了点,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说起我这块表,还是蛮有一点让人自豪的历史的。这只表原本不是属于我的,是我妈在1990年时花了300块钱买下的。90年的300块钱啊,若是换算到了 2008年并估个价,可是千元有余的名贵手表!有时我就半开玩笑地与我妈说:“你现在要卖了表,还可以再买好几个同样的呢!”可我妈不愿意,毕竟再买来的,却少去了这分古色古香。

后来妈妈把表带换了新的,郑重其事地传给了我。我第一次仔细端详这块表,却发现竟有adidas的字样(事实证明,这是我身上所有配件里唯一的 adidas)!或许是因为名牌阿迪的“诱惑”,或许是这表的时间确实精确(从未误差超过20秒),也或许是这表的样式很好看(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块黑表),我从此摒弃了看似花哨,实际上败絮其中的电子表,欣喜若狂地收下了我妈给我的第一个“祖传宝物”。

我平时是不戴这一块表的,倒不是说这表名贵到了只能被当作展示品观赏,只是由于夏天到了,我戴上了手表以后,左手腕会遮住阳光的照射。别的地方都晒黑了,唯独这里还白得出奇,形成对比。于是我只好把表寄存到了抽屉里,待到想戴时、该戴时,再拿出来戴上。

再后来,我竟失去了买书的习惯!有喜爱的书,就天天跑一趟书店,看上几十页的。连续两三天,一本长篇小说也就此看完了。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与《根鸟》,我就是这样消磨完的。加起来竟是为家里省下了三十余元的买书钱,真不知能另买多少好东西了。

其实自从我不再买书开始,去书店时也就不光是在看书了。不时的还会有其他目的。觉得无聊失趣时,去书店看两本书,也着实是一件让人舒心愉悦的事情;有时和父母吵架,上午吵的,下午必然要去一次书店,坐在地板上只是看书,再不想什么难过的事情;还有很多时候,都是不知什么缘由的,就盼望着去书店,好似心中有一个疙瘩没有解开一样,去了以后,再看上两三本好书,心中那个莫名的疙瘩就解开了,同样莫名其妙地解开了。

戴上手表去书店,现在对我来说,已是一种精神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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