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的文1_1200字

时间:09-24编辑:佚名 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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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写在前面

在自己写完题目之后才发现,原来我错了,大错特错,错得有些不知天高地厚。寒哥早些年就有一本书叫<<杂的文>>,而我这篇与他竟有些相似之处,希望寒哥看到后不会坐立难安,毕竟寒哥到底是寒哥。

如果不是周树人启用了杂文这一体裁,或许现在我也不会这样心悸了。想把题目改成<<杂文>>,却与伟大的树人兄相冲,想改为<<杂的文>>却与亲爱的寒哥相撞。似乎生活容不得我选择,就象写作一样,题目都容不得我选择。

所以,在这个东西(我都不觉得自己是在写作)写完之前,我得到很多东西,但却是精神上的,比如一些我感觉不错的道理:东西永远一手货最好。

2 Internet

一定要庆幸人们终于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们自己的网络世界。现在的人都处在百忙之中,就只有在网络之中才能寻觅到曾经属于自己的那些时光,在网络之中人们才能猛然看到自己,就象几个月没照镜子然后突然站在一面大镜子前一样,自己原来是这样的。

假如没有了网络,世界会怎么样?

80后看电视,90后看电脑。正如政治老师所说,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至于我是如何邂逅网络的,那篇<<邂逅blog>>之中已经说过,这里我就不说了,每个人都不喜欢那种唠叨的人。他们整天嘴闭不到多久,真为他们的嘴感到心痛。咯里叭嗦的胡扯一阵,到头来还是那些老掉牙的陈年往事。就象伤疤一样,你不能总拿旧伤疤来博取别人对你的同情,那是别人给的耻辱。

第一次上网的时候我竟傻头傻脑的去申了一个qq号,现在想来都好笑。

人怎么会越长越聪明呢?怎么当时就没想到博客?非要去弄个qq号然后和别人没日没夜地聊,网费用完的时候还竟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假如我早聪明的话,到现在我一定会发的,至少不会白白去浪费那些血汗的网费。

说实话,我本人是十分鄙视qq的,用它我也是有苦衷的,中国大陆人民几乎个个都用它,如果我不用,那就是不爱国了,平时外语学得不好也就算了,却不能输在这上面。正如杰伦所说,大陆人民真的很差,很多东西明明赶不上人家,也竟偏偏要我们用这些东西。仗着人多就使那些好货比不上MADE IN CHINA。

我们正在使用的大陆劣货太多了。数都数不尽。比如qq不如ICQ,OPPO不如APPLE,Baidu不如Google,连KOKIA都不如NOKIA,更不用说Amoi了。我们大家都怀着无奈的心情用着国产货,就说我,谁叫那些mm都用qq,我不用怎么对得起自己在中国大陆的身份证?

在大陆上网也是件难事。好不容易办了张上网卡,刚去上时,就被推了出来。网吧他妈的装个屁,装什么装?平时三岁小孩都能坐在椅子上上网,更何况我今年十八了,虽然还要等几个月。是他们年龄的六倍,但愿我没算错,因为我经常算错,又因为我是文科的,数子对我不敏感。哎错了,是我对数字不敏感,一谈到数学我就会头痛,很怕自己会做出什么不合理的事情来,我的病还不是当今中国应试教育的结晶。

不走远了,往回走。刚刚说到网吧,的确也是,为什么那些小孩上网的时候,公安就不管,非要我来时就装了?我前辈子是不是也是个公安呢?还是因为我上网不打游戏?(每当我需要做很多事的时候我才去上网,所以我去的网吧一定很倒霉,我可能会上通宵,也可能会下东西,下很多东西,总之我决不会善待那台电脑。)所以网管和公安商量好了,不让我上?但毕竟还是第一次嘛,只能说你他妈不走运,我送钱来你不要,让我给黑网吧。

我对网络是很热爱的,但不是痴迷。我深刻理解热爱和痴迷两个词除了字数不一样外的真正意义。我曾经的一个同学很爱看书,但就不看课内的,他看玄武或网游小说。他那个爱呀可是死去活来,在食堂、宿舍甚至厕所他都会看,看得近视几近五百度,成绩一落千丈,就是他教会了我区分热爱和痴迷。

所以他离开我班之后我开始对自己进行测试,最终结果是我热爱网络,但不痴迷。

痴迷任何一件事务都是错误的,因为痴迷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就象爱,爱得深了,心就会痛,所以,爱不轻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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