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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是这个世界上最饥饿最倒霉的动物。而狗,刚好相反。乞丐,也还挺不错。
我时常听见某个诗人因生活潦倒不堪而自杀,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一条狗会因为没骨头吃而横刀自刎。而我见过的乞丐,也从来不会因为没饭吃就在大街上大喊大呼:“你不给我人民币,我就‘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我想,一条狗如果行为怪异极有可能是因为得不到母狗的爱情,而绝不会是骨头的问题。而一个乞丐,如果偶尔对社会表示不满,那极有可能是哪位路过的美女忘了用暧昧的眼神瞟他几眼。而一个诗人如果执意地要自我结束,那大多是因为他不愿被人知道他会被饿死。因此,他在被生活饿得半死的时候,便选择与脖子拔刀相见。
所以,世界上死得最多的往往都是诗人,而不会是乞丐,也不会是狗。
诗人一辈子都在挨饿,因为他一辈子都在写诗。其实饿坏的不只是他,还有他的爱情。问题在于,诗人的女人往往不能忍受他的白痴。你说你这白痴有空不出去混混找点粮食填填肚子,整天待在屋里写写写,写个鸟啊。诗歌能当饭吃啊!
女人最不能容忍诗人这样,说他的诗是臭屁。而诗人也决不容许女人这样污蔑他的尊严。诗人不把诗歌当饭吃,但却把它当做生命中最不可蔑视的尊严。为了尊严,殊死抵抗。这样的斗争直接导致女方卷起一半的铺盖和枕头拍拍屁股头也不回地离去,然后另寻新欢。而诗人也不管,只是无情扭过头去,拍拍屁股耸耸鼻搓搓手继续天荒地老地写诗作乐。
这是诗人悲剧的开始。
而我见过的狗却从来不是这样的。母狗从来不会因为公狗找不到骨头就用离婚和分居威逼它,或者一哭二闹三上吊。而公狗也从来不担心找不到骨头。因为爱狗的人多的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现在是我狗大爷选择主人,而不是你主人选择我狗大爷。我狗大爷要选择的主人,当然要大富大贵,骨源滚滚。我狗大爷的主人丰衣足食,我狗大爷当然也衣食无忧了。每每酒足饭饱,狗大爷我偶尔还可以携同母狗到处走走,晒晒阳光,散散步,那是极为惬意的事情。哪像诗人,穷酸酸的,写写写,写个狗屁啊。每每狗大爷不幸见到诗人总是怪自己倒霉,然后在一旁用眼神狠狠地鄙视诗人一会儿。不可能鄙视很久,因为没时间。有时间我不会用来讨好主人和母狗啊,哪有时间鄙视你这狗屁诗人啊。而诗人在狗用眼神鄙视他的时候也翘起嘴角狠很鄙视狗一会儿,也不会鄙视很久,因为没时间。有时间我不会花点心思去弄几首好诗啊,哪有时间鄙视你这势利狗啊。所以癞皮狗,滚到一边放你的狗屁去吧,别妨碍老子写诗。于是,公狗把不屑的眼光丢给诗人,然后带着母狗旁若无人地离开。
从此,世界上的诗人都在没落和悲哀,而狗,却在一旁幸福得要死掉。
还有乞丐,生活是最逍遥自在的。在繁华的街道边或躺或卧,把头发弄得蓬乱一点,把衣服弄得破烂一点,帽子最好千疮百孔,然后弄个破碗,这个破碗最好面积够大,够装面积够大的纸币。接着找个人流量够多的街道,摆出痛苦不堪、你不给我钱我就死给你看的模样,或者诉说遭遇,涕泗横流,催人肠断。然后一张一张大大小小的纸币自然来到了他的破碗中,财源滚滚啊。哪像你穷酸诗人,穷酸模样,好不容易弄几首烂诗艰难发表,稿费还不够邮票费,想养活自己都难啊!你看大爷我多自在,搞不好吃饱喝足还钱包鼓鼓地去酒吧泡妞呢。乞丐是最瞧不起诗人的,因为他比自己还笨头笨脑;而诗人也一贯看不起乞丐,因为他比自己还污浊猥琐。所以诗人在乞丐用眼神鄙视他的时候,往往也将鄙夷加倍奉还给乞丐,你这混蛋乞丐,没缺手没缺脚的,尽干些缺手缺脚的勾当,你有没有社会良知啊!你缺不缺德啊!你羞不羞啊!然后诗人表示极大愤怒。乞丐只是揩揩油嘴,哈哈大笑。任尔胡言乱语,我自饮酒吃肉。诗人讨了个无趣。因为骂得过于投入,口水无意泛出嘴角,诗人无奈地把它吞回饥饿的肚肠,眼神开始失去神气的模样。
于是,世界上的诗人都在饥饿,而街角的乞丐,却腆着肚子酒足饭饱。
夕阳开始西下,诗人拖着蹒跚的步子回到破烂的小屋。今天又没有找到食物。而前几天熬夜写的诗歌,又被无情地退了回来。
家里早就没米下锅,而诗人的肚子越发饥饿了。
他突然很怀念那离家出走的女人。她其实很好。
他也不再讨厌那在街上鄙夷他的狗。他现在觉得它很可爱。
还有,那个乞丐,他突然很羡慕起他来。
当夕阳不见了的时候,黑暗来临。诗人忽地点起一把火,烧了他所有的诗作,这是他活着的唯一尊严。
然后他在屋子里找了根绳子,把它吊在屋梁上,接着把脖子套了上去。在眼睛闭上的刹那,他幸福无比地想,但愿来世做个乞丐就好了,或者,做条狗,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