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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我将与我的高中生涯挥手做别。
转瞬三载,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这里面,或有学业不济的怅然若失,或有各奔前程的无可奈何。总有一些遗憾留在心中,无法坦然。
认识Y,算是上天给我的补偿。
那是一场不为输赢的球战。陌生的Y站在乒乓球台前,身上穿着一件我说不出质地的衣服。里面衬衫洁白的衣领整齐的露在外面,很是好看。他沉静的脸上嵌着一双令人难以言表的眼睛。那是一种神秘。像一个在山洞里发现的箱子,你迫不及待想要打开它。
一般人打球,眼里就只有球。再高明一点的眼中还多着个对手。Y却不同一般,他眼里有球,又不单单只是球。那儿是一汪清泉,映着一个别样的世界。里面有浅浅的青草地,有密密的绿林阴,有懒懒的俏夕阳。还有唱着小曲的莺儿、雀儿,飞来飞去。白色的乒乓球就在这幻若仙境的世界里,欢快的旋转着。好似个贪玩的孩子寻到一片属于自己的乐土,高兴到难以言喻。
我惊呆了,可也欢喜至极。这样一双清澈的眼睛,它的主人想来也似亭立于淤泥上的荷那样干净,那样令人着迷。忽然觉得,站在我面前的Y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本有灵魂会思考的书底蕴深厚的书。它带给我一种莫名的感动。这样的感动,在读沈从文先生的《边城》,读三毛女士的《撒哈拉的故事》时才有。
我为寻到着一件世间的珍宝,兴奋的手舞足蹈。
那一场愉悦的乒乓球之战,虽然不为输赢而打。但我清楚我输的彻底。告别的时候,我竟有些恋恋不舍,眼里全是那汪清泉里映出的世界,里面,乒乓球还在欢快的旋转着。
而后,再想寻个机会与Y战一场,却成了难事儿。我们不在同一个班级,也不熟识——而且,真正喜欢一样东西的人,除了表现出痴狂的热爱,另一种便是隐忍的收藏。
以前的球友我是熟识的。熟识他们的面孔,也熟识他们专注的眼神,他们打球过于专注,眼里只有一个孤单的小球无限悲伤的旋转。这份专注令我失望。这样的专注,总让我不自觉的联想到它背后的目的。这样的球战,是索然无味的。
没有Y同战,乒乓球,便孤独的旋转了好久好久。
后来,我们又打了一场,实在是称得上弥足珍贵。
红衣,白领,红袖。那日,Y一如既往的干净。
皇帝老儿食遍山珍,尝遍海味,突然吃到一份清新淡雅的民间菜,那样的惊奇和喜悦如何说的出?我为与Y的再相遇,欣喜若狂。那一天,我真希望打个尽兴而归,事实上却没有如愿——我储存好久的体力几个回合便消散殆尽。恋恋不舍这样的对手,最后还是舍了。
印象里,Y极少说话。这样我们便少了一个熟识的机会。这恐怕又是我的一个遗憾。但是仔细想想,我有笑自己愚钝:认识这样一个人物,不已是一种莫大的运气了吗?
再后来,学业繁忙的紧,心情又常常不佳,就再没有和Y打过一场球。偶尔在路上碰上,因为和同学说得火热又忘记了招呼。不过,我真希望和Y再打上一场,以告慰我这即将逝去的青春年华。Y打出的旋球,是很美丽的。
后记:用大段大段的文字来写一个我不熟识的人。真是挺冒险的。但是,Y真正是一个热爱乒乓球爱得真实却又不张扬的人。沉静,隐忍。
所以,我觉得,用这样一篇文章为我的高中生涯做祭,很值得!
——尽管,我的球技差的没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