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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的阴雨绵绵,气温骤降,秋已经有足够的理由把我们推给了冬。我伸出手,却早已抓不住秋天翩翩的尾袂,只抓住一丝寒冷的气息。我不喜欢冬天,因为太寒冷。但我喜欢秋天:天高、云淡、风轻、气爽,还带一丝湛蓝的纯快乐,就像现在,我向往的天堂般的大学生活。我厌倦枯燥乏味的高中生活,因为繁重的书本堆成一堵墙,隔绝了我与诱人的尘世。不过,讨厌归讨厌,有一点我还是明白的,那就是没有高中就没有大学,就像没有冬天就没有秋天。于是,我义无返顾的奔过去,像夸父一样,朝着那个注定涂满梵高画作般的惨烈妖冶的色泽的结果,步履蹒跚的走下去。
大雾茫茫
清晨,推开门出去,寒意阵阵袭来,我不禁拉高了衣领,搓着手去推单车,看来昨晚的单车寒风大战,单车赢了,因为坐垫上已留下寒风失败的泪水。用手轻轻拂去,感到水珠在一点一点地渗入我的皮肤,滋润着我的掌纹。
踩着单车向学校赶去,路上的行人很少。雾很大,看不到几十米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就像现在我的前途一样渺茫,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但我知道,只要我往前迈一步,我就可以看得更远一点。
寒风瑟瑟
寒风是个见缝就插的家伙,它会透过你衣服的缝隙,悄悄溜进去,带走你的体温,让人望而却步。但我却喜欢让风灌满我的衣服,舞起我的衣袂,看到衣袂在风中快乐的飞翔扬,我感到天使正从头上飘过。
刺骨的寒夜,实在睡不着,我突然想起妈妈曾经告诉过我,当夜空呈现红色的时候,就是要下雪了。我突然有一个冲动推开窗户,好希望有一片殷红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可繁星点点的星空一点夜没有要下雪的打算。南方很少下雪,人总是对难以得到的东西有较强的征服欲,所以,我很渴望下雪(那样的冬天才有味呢!)我喜欢看雪花一片片飘下来,落在手上,一点点侵入我的皮肤,直到手冻得冰凉。着让我回忆起一种感觉——吊点滴。护士用她冰冰凉凉的手指轻触你温热的皮肤,熟练地找到血管,一针见血,然后凉凉的针水进入我的血管,感觉像一条清亮的溪流过我的动脉,平息了我沸腾的热血。淡淡的来苏味儿伴着鼻息传过来,我感到一切都很平淡,就像挽着幸福的手踏上教堂的红地毯。那一刻的平淡是真实的、永远的幸福。
阳光暖暖
冬日的午后是冬季里最可爱的一段时间。
蓝蓝的天空离离地漫到天边,一朵云也没有,刹那间觉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抬头仰望天空,阳光不刺眼,照在身上暖暖的,好想靠近那热源,踮起脚尖,却发现一切都遥不可及心顿时冷下来,脑海里却在瞬间闪过一个画面。记得早晨雾还没有散完的时候,虽然太阳已经出来,可我们依然未收到阳光的问候。看那苍茫的天壁,那个白色的球就是太阳吗?原来锋芒毕露的太阳也会被遮住。可它现在不还在我桌上跳舞吗?我想,那是因为即使它被遮住的时候它依然闪烁着热情、跳跃着信念,才能拨开一切展现自己吧?太阳撕开那层神秘面纱,世界开始变得清晰,我也开始懂了:其实阳光就在每个人的心里,它可以蒸发内心的阴暗潮湿,晾晒淋湿的心情,点燃微弱的信念。
冬季是一曲不和谐的旋律,可只要你用心去唱,即使是飞扬跋扈的物质也只能退居二线。精神是我们不变的歌,白衣飘飘是我们永远的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