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这东西_1000字

时间:02-09编辑:佚名 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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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不知道挥笔写下多多少少篇洋洋大作。由最初的百字春游小记到千字有关一本只看过简介的名著读后感。不知道扼杀死了多多少少脑细胞。想不出内容便开始挠头皮,原本好好的“美丽三千丝”,硬是最后被逼的只剩一千,末了还是翻出一篇不知何年何月何日的参赛作文,改改时间地点,改改主人翁,改改落款年级,草草扫一眼,递交上去。稍闲几日,忽闻老师传话,获得一个鼓励奖,要求再接再厉。回去后乐颠颠地把它珍藏起来,以便他日需要时再用。

有些时候,当真不愿写作文这东西。翻来翻去就那么几件事儿。不是送伞就是生病,不是跑步就是受伤,不是站岗人员就是环卫工人。但可悲就可悲在人就这么个德行,不想写,每次还是写着几个事儿,为什么?因为还凑活着能拿个“优下”,得瑟个两天。想写的东西不是没,反之还一箩筐多得是。可真正写出来,评分只有“良好”或是“中”。笔者在坚持自我和优异成绩中权衡多时之后,很没骨气的选择了后者,继续在雨天观察环卫工人去了。

为了提高自身作文水平,曾多次与校中在写作上深有造诣的奇葩促膝长谈。望着人家那一篇篇获奖作文,无奈只恨自己文学素养太低,竟觉着每一篇都出自于同一位大师之手笔,实为眼拙。身旁的文学奇才不胜其数,可我总以为他们的佳作不够透彻。说着是写散文,可读着就像言情小说。

八百字里,有六百字是故作深沉而又矫情地抒发一些估计他们自己也不懂得的感情。过多的华美修饰以及高端的写作手法,使整篇文章都寻不着最初的主题。就好比一个明星,整个公司为她宣传又是海报又是广告,又是杂志又是照片,将一个屋子都堆满了。最后那位明星没地方落脚了,被挤到屋外头去,跑了。估计作者写到最后也恍然大悟了,可为时已晚而又舍不得丢弃辛辛苦苦码出来的重重比喻句,只得在结尾之时死命将主题从铺天盖地的排比句中拉扯出来,算是点题。

所以,我就是觉得作文这东西,是要发自内心的感觉才值得写,你刻意的去模仿,无论是席慕容还是欧亨利,那皆不是你自己。不要为了那没有多少的稿费,把所有东西都向着歪处去写。纵然,这个时代本身就有点歪,但假若你因此完全的遗失自我,长期将自己的想法埋藏在心中,那么不需多久,你也要像药某一般“激情凶杀”了。不过,我这观点其实也并无大的立足之处。因为人人都说当今社会不正,可到头来我们还是要依附这个社会。好比树根永远嫌弃泥土的难看及丑陋,可一旦离开它就无法得以存活。这便是了,我们吃社会的用社会的,现在竟想脱离社会,自己开辟新新道路,那上帝定会白我一眼,说,去找圣西门和傅里叶吧。

鲁迅先生曾说过,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诚然,心中所想万千,而当真写出味的,又有几个呢。作文这东西,当真挺复杂。会玩文字的一大把,会写诗的一大把,会搞文字诗更是一群。

可当真能把作文写得既深受老师喜爱,又可博得韩寒这类作家青睐的人,真的少如三条腿的耗子。就算找到几只这样的耗子,当它们过街之时都得提防着王朔等人喊打。所以,归根到最后,又绕了回来。得出,作文这玩意儿还是老老实实写吧,这条结论。这三条腿的耗子,还是不当为妙。

摸摸脑勺,似乎一千丝都已不足,为了将来创作时不至于顶着个秃头。故,笔者暂且收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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