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笔出发_1000字

时间:01-29编辑:佚名 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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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宁静的下午,书桌上放着一杯刚刚冲好的咖啡,蒸腾着冉冉的雾气。旁边,是一本摊开的作业本,上面尽是红笔和黑笔的交错。有一支黑水笔静静地躺在本子上,不容忽视的醒目。朱来我家做客,问我,除却这个世界上的人,我喜欢什么?我犹豫片刻,答道,只要是好的,都喜欢。朱笑着调侃说我,真贪心。其实我心知肚明,自己到底最喜欢什么。

喜欢金钱,不要说我世俗,也不要假装清高,没有钱万万不能,谁敢拍着自己的胸脯信誓旦旦地保证不为金钱所惑?这只是生存的必须,没有人几个人会因为因此而瞧不起你。喜欢文字,它总是寄托着一种或喜悦或哀愁的情感。一篇好文,是能够让读者把自己的心和文中主人公的心等量转换,与其感同身受。读毕,或喜悦或哀愁,留下一地的情思。这是浪漫的幻想,在这个千变万化的社会中寻找一个秘密的寄托。喜欢天空,它教会了我很多。会包容你的一切,也不会因为你而改变什么。你心情好,它蓝蓝的天,白白的云;你心情不好,它照旧。这是否也教会了你不要以自我为中心,也不用虚伪地为别人操这个心担那个忧?这不叫冷漠,这只是人人活在社会上的基本准则。这个花花世界里有太多的人和事,可是世界再大,诱惑再多,也比不过我手中一支10元钱可以一把抓的笔。书桌上的笔,依然静静的。

我脱下它的笔盖,随手在草稿纸上写下五个字:带着笔出发。笔能用寥寥几笔写出巨大的金额;能把你最真实的想法记载下来;当然,也能描绘出蓝天白云一副悠然的景象或是暴风骤雨一副狂放的画面。世间万物,似乎只要你能想得到,笔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展现出来。这也实在是奇妙。忘记了是从何时开始喜欢上了手中一支细长而廉价的笔。也忘记了是从何时起爱上了用文字这种方法记录生活中的细细悠长。那时,还不懂事的我懵懵懂懂地被一支笔带向了学堂,从此与它再也难分难舍。其实一开始写日记只是为了考试写作文不缺乏素材而强迫自己拿起的笔。只是到后来,没写完一次随笔就是一次心灵的解脱。我把我当时的心情、活动原原本本地发泄在了其中,似乎再大的困苦也就化为了风轻云淡。我不止是在纯粹的记事,在动笔的那段时间里,我也在不断地思索、感悟,尽量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一切打击和奖赏。

用1小时的时间,做一次心灵的洗礼,何乐而不为?我曾经拿起过黑水笔,在考场的题海中苦苦思索;我也曾经挥动过毛笔,去感受中华五千年的传承文化;我叼起一支画笔,在纸上描绘出心中的画面;我在商场中挑拣钢笔,只为能够有一个称心应手的伙伴。而这些,你我他,似乎都碰到过。即使你现在已经老态龙钟,安享清福。但如果此时的你身边有一本记述往事的日记本,能够坐在摇椅上,喝喝茶,看看夕阳,翻阅并回忆着这几十年来的风风雨雨,心里感慨万千,也会是一种别样的享受?即使现在笔并不自你的身边,它残留的那抹痕迹也遍布了你的人生。昔日的我,笔引领着我出发;现在的我,是我带着笔出发;将来的我,是携带着笔留下的记忆继续向前进。直到,永远。书桌上的笔,依然不动声色地卧在纸上。它的寿命已经快到尽头,又该再买几支笔“传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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