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地方_1000字

时间:11-14编辑:佚名 高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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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地方,就是家乡。

我的家乡是在江苏的一个村庄里。临于大运河的旁边。夏天的时候,男孩们都光着膀子在河水里厮闹。女孩们则在家里帮着大人们做事。因我不是土生土长的,年龄又小的缘故,爸爸的叔伯兄弟们都把我当客看待,所以也就不怎么管束。仍记得和村里男孩子们玩耍的情景,我是个旱鸭子,是能坐在岸边远远的羡慕着,他们一边在河里扑打着一边回头看我,那时候眼珠子都恨不得嫉妒的掉下来。最活跃的时候莫过于晚上我们去偷人家地里的花生了,看守的位置是每个小孩定不愿意的,他们也不好意思欺负我这个客人,于是就选了看起来很软弱的一个小男孩。小狗子。偷花生的工作我也是做不了的,总有一个叫“运哥”的男孩包揽所有的活,我们剩下的几个顶多就是打打下手,他是我们中最有威信的人,记得长大后他来贵州看我们还能感觉到他身上的领袖气质。炎炎夏日我们总舍不得回家,趴在高高的麦垛上打闹,装鬼吓人,还有一些小小的恶作剧。每次都是大人们提着我们的衣领把我们带回家。我是那帮玩伴中唯一的女孩,起初他们还对我很客气,到时候大家互相摸清了脾性后也就自然了。我们都是哥们,真真的割破手指歃血为盟的哥们。那天也是运哥儿提出来的,电视上的好汉结拜时总会喝一碗有血的酒。那天我们一大帮跑到村后的树林中,我从家里偷了一个碗出来,运哥的爸爸是个酒鬼,所以运哥趁着他爸不注意的时候把剩下的半瓶给提了过来,小狗子带了一把刀。我们一致认为那是他做的一件最有勇气的事。我们跪在一座小土坡上,划破了各自的手指,把血滴在了那个碗里,一人一口的喝了下去。我们大声喊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从此,我的身体里有了他们的血,他们的身体里有了我的血,我们互称兄弟。

后来我的假期结束了,我回到了贵州,但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夏天,那个我们结拜的日子。我答应过还要再回去,我答应过我要回去看望他们。可是,对不起,我回不去了~~~'''对不起,我年少的伙伴们,短短的一个假期让我们在一起,而如今你们却成了我今生最大的遗憾。运哥儿几年前来看我们,他告诉我小狗儿已经当上老板了,小东出去打工了,铁蛋已经为人夫了。我们都长大了,他说他们经常聚在一起喝酒打牌,他们偶尔还会提起那个夏天,提起我。谢谢,就这样,我已经满足了。

父亲过世的时候我没有在他的身边,也没有跟去下葬。运哥儿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哭了,但我不会回去。家乡就是回不去的地方。只能把它放在心里,在远方遥遥的想念。我真的回不去了,我只记得你们年少的样子,这样已经够了。我没有勇气去面对那里的一切,因它们是我心里最深切的伤痕。我知道那几座坟茔已经蒙上厚厚的灰尘,我的祖辈在里面安息。我应该为它们清扫,为它们插上白练,烧上纸钱。洒上一杯热酒。点上几跟红烛。我只是这么想,我不会回去,我回不去了,就让我这个子孙承受所有的唾骂吧,因我的懦弱我应该承受。我怕见到你们苍老的眼睛,我怕回到村庄时我会嚎啕大哭,我怕自己趴在那个坟前时自己的伪装会脱落,我怕自己会崩溃。我无法面对的就只能选择放弃。我是个鼠辈,不配回到那里,也不配面对我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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