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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掉了嘈杂喧嚣的摇滚,忘掉了旋绕于耳的小调,忘掉了红极一时的歌词,忘不掉的却一直是那跑调却格外嘹亮的歌声,唱着什么都不重要,只是要一直歌唱到生命的终结。
——题记
行走在城市繁华的商业圈里,我找不到任何熟悉的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而淡然的,这个冷暖自知的城邦里,来来往往的人群,缓慢而规律的生活,麻木了人们心底里一直不甘愿平庸的神经。
我靠在站牌旁等车,看着一辆辆过去的公交,似乎一个蹒跚的中年人,承载了说不出的压力,臃肿而笨重地往前挪动。然而放眼望去的,它们混杂在一起了,竞相拥挤,却没有出头的时候。红色的交通灯在上面刺眼而夺目。
我侧过脸,看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看见一名男子,带着坦然和无奈,从面部表情上识别,没有白领的生活节奏极强,更不带着中年妇女们为家操劳的幸福。他明显的不属于这个城市,清瘦而略厚的唇看出他大概是南下的工人,来找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他端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上面放着的麦克风可以看出大概是从夜市里淘出的旧音箱。破败的黑色带着同中年男子一般的倦容,表层的海绵套已经被撕坏,裸露出里面黑色铁丝网面。大概是上一任主人弄坏的,或者是辗转贩卖的过程中损坏的,足以看得见岁月的痕迹。
然而,这个破旧的音箱就好像男子本身。他穿着不干净的暗蓝色衬衫,同样颜色的裤子沾了沙黄色的泥土,格外难看而显眼。因为多少岁月里带来的生活磨难给他留下了沧桑,那苍白而厚实的嘴唇,干瘦的脖子,粗糙的双手在试音时带来的干涩感。
一个不经意间,他已经将音箱摆好了,并且没有任何顾忌也不怕鄙夷地站在了来来往往的行人中间,嘴唇贴在麦克风上,微微张动:“趁笑容在面上就让余情悬心上,世界大生命长不只与你分享,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这是王菲的歌,<;花事了>;。想起来总是女子柔软而温婉的声带,与其沙哑的嗓子绝不能相提并论。或许是因为在这繁华的商圈里极少有像这样的人,或许是因为人们的生活节奏太快了,听到什么年少时的歌,突然想起了些什么。一些人不由得都停了下来。
“和你暂别又何妨音乐正欢乐,你叫我寂寞怎么衬……”男子不吻合节奏地顿了顿,接着唱,“这音乐,是我想睡了受不起打扰时间比你重要,是我安定了幸福的骚扰我都……”声调明显低了很多,又是生硬而不谐调的停顿。间歇里,便引来了嘘声和白眼。旁边有嚼舌的妇女不屑地说:“想当年我还是个姑娘的时候,嗓子那个好啊。”是的。这个现实的社会里,永远不会因为你有多认真去对待你所歌唱的曲子,而让听众为你心悦诚服的鼓掌。
男子继续唱着,时常的跑调,时常的停顿,明显都不是歌唱的料子。但是也有人上前在他所摆放的音箱上放了些散票。有年轻的姑娘嘻嘻哈哈地走上来,大模大样地从包里把所有碎钱都掏出来;有匆忙的白领,眼里露出几分叹息放下几个对自己微不足道的小钱;还有带着红领巾的孩子,遵循着老师所言“同情他人”的教诲,在音箱顶放上自己的一点零用钱。这都是同情,没有任何人为他的歌声喝彩,都是同情的施舍。尽管如此,他在每个人放下钱的时候,都深深地鞠下标准的九十度躬,腰部露出可笑得宛如拱桥的弧形,突兀而粗俗。然后这个感谢,一直伴随着那些施舍者的步去,他才缓慢地直起身子。音符不灭。
终于等到了所要等的车,我在上车前不由得转身看了一眼那人,他依旧随着施舍者的增加,而鞠躬的次数也不断增多,背也一点点地弯下去了,生活的重荷逼迫着他,让旁人看不出他本身的挺拔。“喂,要不要上车的?”伴着后面女人刺耳的不满中,我极不情愿地上了车。座在车窗外看见的最后一幅画,便是男子深情而无奈地歌唱:“是我懂事了什么都不晓连你都错认了,若说花事了,幸福知多少你可领悟了。”
冷风吹在我暴露的小臂上,不由得把袖子拉长了,给自己一点温暖。
我知道,曾迷恋过多少关于林俊杰歌曲;我知道,曾为了演唱会耗费了多少心血学习;我也知道,曾为了歌手而和同学争得面红耳赤。这都是年少的轻狂和自在。然而,有谁知道,在这城市的某个车站旁,某个街道的路口,曾有着那些不属于这个城市的人,在寒风中歌唱过多少辛酸。他们将别人不值一提的施舍放在心上,他们将别人不屑一顾的小钱拿捏在心头。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始终不肯放下钱,因为我不想要看到他那佝偻的背再次弯下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不愿意给他钱的原因,那是因为我不想让那个男子,把被施舍当成信仰。
而他那沙哑忘掉了嘈杂喧嚣的摇滚,忘掉了旋绕于耳的小调,忘掉了红极一时的歌词,忘不掉的却一直是那跑调却格外嘹亮的歌声,唱着什么都不重要,只是要一直歌唱到生命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