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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女子一个,长相平平,身高平平,既没那历久被人传颂的美好初恋,也不曾有过青春悸动,生活过的波澜不惊,平平淡淡,就像我这个人,才领悟到“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 在上学期间,纯粹就是两点一线的生活,家和学校的往返,也让我终于是无奈地适应了,就是在放假,我也顶多就跑跑书城,购购物,也就仅此而已。我也不曾有过什么期盼,但是那一次我确实是想再见他一面。
上一回去书城,因为看到了一个不想看到的男生,所以决定打道回府,匆匆忙忙的样子。中间那些不痛不痒的事情也就不值得一提了——等那慢悠悠的公车真是一个漫长的蜕变。公车上人头攒动,让我这个队计划生育没概念的人,突然想大大地支持一下我们国家这一项绝对正确的政策。我好不容易在我差点被挤得得粉碎,热的蒸发掉的前提下过后,终于坐上了我心仪已久的宝座。脖子痛,手酸,脚麻,头还晕乎晕乎的,身上似乎无一处完好无损。突然就发现我们人类真是受尽虐待、人身侵犯,自己变得多少有点愤世嫉俗起来。但转念一想,看看现在还在拼命用手支撑庞大身躯的人,我已经是幸运儿了。先小憩一下,进入睡眠状态。慢慢的,人潮高峰期也就那么的过去了,人少了好多。我正好也休息够了,睁开眼睛,现已从闻到汗臭、脚臭到闻到新鲜空气了。到了一站,上来好些人,我也没怎么注意,看着窗外碧绿葱茏的树叶,向头发丝一样飒飒作响,好爽朗的样子,心情也随之变好起来了。我转过头,看到一个男生,喘着我最喜欢的深蓝色配少许白色的校服,背着单间书包,好高的个子,酷酷的样子,还有偏长的头发。这个样子的男生应该是大众女生喜欢的对象吧。我们也有相视的一瞬间,一瞬间就只是一瞬间,转眼之间,他已经做到了我的前一排偏右,靠窗,手里翻着好似小人书一般大的书,还很津津有味的样子。 他也就顺其自然的成了我看的风景线。
这种帅帅的男生我见得很多了,真得太多了,但是每一个男生都会给我不同的感觉,这都是他们的个性,他们的人性魅力。遇见他,应该不算是艳遇,因为我们学校就有很多这种男生。一站一站到了,那个男生一直都在看他手上的小书,姿势也很漂亮。我也就三眼有两眼地盯着他看,还有一眼,看周围的环境,免得给人造成我偷窥的印象。 我该下了,但他似乎还不会下,他仍旧那保持看书的姿势,好认真,不止一次觉得他长得真得很好看,很漂亮的男生,静下来也一样的好看。没办法,我还是终究该下了。应该说蛮依依不舍的吧。到我下去之后,他也不曾他抬起头过。在车开到我前面之后,看着他靠窗的头,我突然好想他。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了,因为学习很忙,也很少去书城了。有时候学习累了,会想想他,想想他帅帅的样子,酷酷的姿势,猜想他大概是个不苟言笑的酷男生。 不知道这算什么,算喜欢吗,那会是喜欢吗?算一见钟情吗,大概吧。似乎觉得脸最沾边的暗恋也算不上,那算什么? 算想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