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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对于美,总有一种浮在表层上的认识。“但留风月伴烟萝”是置身于淡埂上的悠闲赏玩之美:《望海潮》里那些对于景色的描写则带几分柔和之美;“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却又是对凋花感慨的凄凉之美了。
但这些美似乎都只滞懈在表层,是光滑的丝绸,是流质的荬慕滴在手背上的清凉。总有那么一些的不痛不痒,在心里亦插不进根刺。美便美了,沉积下的还是一泓清水。这样的美,只是成就了感官上的欢愉罢,对于成就美,那也许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张爱玲认为,是那阴戚的苍凉成就美;安妮认为,回忆和幻觉成就美;鲁迅认为,是革命成就美;而杜拉斯认为,毁灭和离别成就美……但我却总是疑心,是遗忘成就美。
于是我便一直不喜欢那传说中的彼岸花,那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仙花。花香传说有魔力,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花香馥郁,拉开死者前世的情愫纠缠。既然已经在奈何桥下喝下忘却前世的孟婆汤,那又何必转动前世的记忆?抖落一地光阴尘埃,倒还不如随它化成一卷旧书,留给后来人解闷。不遗忘有什么好?无论回忆是喜,是忧,是刻骨铭心,是永世难忘……那过去的便是过去了的。那些过往,又何必死死抓住它不放?
《圣经》里说,爱如捕风。风从指缝间穿行,谁又抓得住呢?既然心有不甘与不舍,那便遗忘得不到的苦。而得到的,一切都是虚无,谁又能明晰那不是红尘的衣露申?对于人生的甜,尝过便好,更终究是无需记得。
这样的美是苍凉的吧?“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而有本书上却说,会者定离。意思是能够相遇的人必定还是会分离的,离人心上秋,是抱着带伤的回忆行走在灰暗的阴影上么?由于残酷而显得血淋淋,称不得美。往回忆里多掺些水,淡化,变浅,最终遗忘,成就一片云色百合花似的云在头顶上飘过,是自己的天空,便美的决然。
我最是喜欢“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这句诗。就想象你是暮春的雨,落英的时节,你飘过,带走丝丝花语,绝不惊扰,绝不徘徊,更不记念那落花里的独立人,或是双飞的燕。众人皆诘我无情,不记得,忘记,心便是晴朗的,是清浅素简的吟唱,是前世的尘,今生的风。
事情并非都是完满的,于是,经历了便记住了;我把回忆捣碎,再成纸装成页,字字句句都是浅蓝,于是,写下了我便遗忘了。
会者定离,不仅是人和人之间,天地万物,都是如此,但是遗忘了便好。抬起头,窗子外面的云缓缓飘去了,就好像是遗忘成就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