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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凌乱得,如同草稿上,错综复杂的笔痕。
不堪回首的风景,被不同颜色的线条,勾勒着,迷失踪迹。
喜欢那种颜色很深的红笔。
曾经喜欢用那种红色在草稿上大片黑色草丛里藏进,鲜红的心情。
可惜,它不是秋天里坠落的苹果;也不会是黄昏时分火红的日落。
红色深得像血。像伤口上没有凝结的血。可,它不会像血那样,在时间干涸后,留下永不褪去的黑。那种让我看了就想泪流满面的颜色。
我记得,那是我爷爷死前的伤口,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也许是我爷爷内心很深的地方,那些我从未踏足的荒原。如此愚蠢的我,只看到了血,如水的血。它像溪流一样潺潺地在水泥地上蔓延着。。。
我知道许久以后它们会被风干,只有也只剩那黑色的足迹被时间遗留在那里。
我读不懂那些痕迹。我多想知道,我的爷爷,是以怎样的心情看着我们离开的背影,然后慢慢闭上眼睛。
我总是一步三回头地走过那些曾经的我停留过的地方。我看见我的脚印歪歪斜斜地散落在泥泞的路上。它们和他,一起被我留在身后很远很远的过去里。
后来的我,端端正正地用红颜色把“再见”写进不会干涸也不会变黑的红色里面。
那些浮沉的蓝色,是我最喜欢的天空的色彩。是我的莽撞弄翻的忧郁的颜色。
初三那年,生活里像埋下了火药,随时随地都可能把我的脾气弄爆的火药。
我不停地和人吵架,和所有与我有关系的人吵架:不停地和自己说着没有意义的话。也不停地抬头,看天。看天空那种宽广的颜色,很容易让我平静下来。像打了镇静剂的老虎那样安静。
初二一年的体育课都被我用来看天,经常看到泪水砸下来。我看了两年的天,越看越觉得孤单,我和天上的太阳,都很孤单。耳边是张含韵在唱“一个人长大”。
是那个时候,开始看郭敬明的书。那本《爱与痛的边缘》的封面是一种蓝绿色的诡异,诡异里只有一条鱼。他有一句话,我很喜欢:孤独的孩子在风中悄悄长大。
他是双子座的,是风相星座。而我是土相星座的。所以他可以在风中长大,我只能一直仰望那片可望而不可及的蔚蓝。我知道,我无法自由。
姐姐曾经在我的草稿本上写过这样的话:曾经,单薄的经不起时间的风。我说我明白,真的明白。
时间,可以沉淀在土里。我长大的方式,叫作“记住”。
下雨天,出走。
空气里是潮潮的味道,吸一口,似乎胸腔里都挂满了小水滴,摇摇欲坠。
我喜欢行走,一直走到迷路。想起小时侯玩的跳房子,就在大理石胡乱铺成的路上跳起来,单脚,单脚,双脚……然后,一个人对自己笑,一直小到蹲在地上喘气。
偶尔遇见一些小孩子,会把手中的糖果和巧克力分出去。我看着他们大口吃掉糖果的模样,我就觉得很满足。也偶尔带着“礼物”走过大半个城市的泥泞,到我的外公那去。
我觉得,能被人需要就是幸福。
我觉得,幸福。
最后的时候,是我烧掉了那些写满红色。黑色或蓝色的本子。化为乌有的,连同那些日子费尽心机掩盖的秘密。
我以为我会哭,会大哭起来。
可我,没有,连一点悲伤都挤不出来。
其实,只有我的过去,像一篇没有中心的草稿。
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