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xiu.com-爱上秀-教育信息门户网】
所谓环境工程师就是懂得:构想、设计、管理及监督各种与改善公众卫生、环境、天然资源运用、自然保育等有关的建造工程的人。小编收集了《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天津环境工程师报考条件及就业前景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最新或2022(历届)年]10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考试时间
最新或2022(历届)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5月21日上午9:00至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月21日下午14:00至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2日上午9:00至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5月22日下午14:00至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最新或2022(历届)年3月25日9:00开始至3月31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7]1925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最新或2022(历届)年]814号文件精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
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5元,其它科目每人每科55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最新或2022(历届)年5月18日9:00开始至5月20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最新或2022(历届)年]17号)精神,将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7月22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
根据市人事局、市环境保护局(津人专[2004]14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2、免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3、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监测 | |
环境科学 | 环境学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生态学 | 生态学 |
化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 | |
生物科学与技术 |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 |
大气科学 | 气象学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
大气科学 |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学工程 |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 |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环境保护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规划与利用 |
其他环保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
注:本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