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关于内蒙古取暖费收费标准一览

时间:12-23编辑:佚名 法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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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内蒙古取暖费收费标准一览
 

  近日,一条下调取暖费的消息在锡林浩特市一些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广泛传播。消息内容是“盟人民政府快讯,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方米由4元调整为2.1元!取暖期10月24号至4月25号!为防止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让大家看到!市民一定要拒绝交高价费,千万别先交费,否则退不回来。”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发布辟谣信息:该网传下调取暖费消息不真实,不可信!

  记者从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目前该盟各旗县(市)区的居民取暖缴纳费用分别为:锡林浩特市居民实际缴纳3.40元/平方米·月;别力古台镇居民实际缴纳4.30元/平方米·月;满都拉图镇居民实际缴纳4.30元/平方米·月;赛汉塔拉镇居民实际缴纳4.30元/平方米·月;乌里雅斯太镇居民实际缴纳3.95元/平方米·月;巴拉嘎尔高勒镇居民实际缴纳3.65元/平方米·月;宝昌镇居民实际缴纳4.25元/平方米·月;新宝拉格镇居民实际缴纳4.20元/平方米·月;明安图镇居民实际缴纳4.40元/平方米·月;上都镇居民实际缴纳4.10元/平方米·月;多伦诺尔镇居民实际缴纳4.00元/平方米·月;巴音胡硕镇居民实际缴纳3.50元/平方米·月。

  据了解,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进一步强化供热成本审核和公开,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运行规范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加大供热价格监管力度。

  不少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这样一条消息: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的合法利益,保障冬季正常有序的供热采暖,今年取暖费要下调,每平方米由3.6元调整为2.5元。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相互转发。为证实此消息的真实性,8月26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这是假消息,暂未有降低取暖费的文件下发。

  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消息一看就是假消息。首先,决定这样的事要在文件发布前一个月举行听证会,目前来看没有举行过这样一场听证会。更重要的是,按照今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版《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城市供热价格已授权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扩权强县试点旗县人民政府,也就是说,供热价格要由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扩权强县试点旗县人民政府来制定,自治区发改委近期没有下发过下调供热价格的文件。”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网传消息不实,我们没有接到过下调供热价格的文件,今年取暖费暂时没有变化。”

  记者了解到,价格调整要在价格监审的基础上执行,对此,记者又采访到了呼和浩特市成本调查队副队长王军,据他介绍,他们去年和今年都对首府的供热企业进行了调查,从去年的调查结果来看,首府的取暖价格不具备调价的条件,供热企业尚处于亏损状态。今年7月20日,他们开始了本年度的供热企业成本调查,选取了城发、富泰、科林、晟泰、中燃5家供热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当前,企业供暖的形式主要有3种,热电联产供热、燃气供热和燃煤供热,所以即使燃煤价格下降,影响到的也只有采取燃煤供热的企业,而按照去年调查的情况,采用燃气、热电联产方式供热的企业都处于亏损状态。今年,我们也展开了这些调查,目前调查的数据还没有具体测算出来,还不具备发布条件。”王军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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