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长春市残疾人补贴新政策,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时间:09-28编辑:佚名 法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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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第三条【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立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而相应增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各级人民政府对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待和抚恤。

  全社会应当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综合协调本行政区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和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本行政区残疾人事业的日常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其职责是,

  (一)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

  (三)协助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四)宣传、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指导、管理各类残疾人组织兴办并管理残疾人服务机构和经济实体;

  (六)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人民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基层组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第七条 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虐待和遗弃残疾人。

  第八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

  第九条 残疾人必须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残疾人应当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条≡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 残疾评定

  第十一条 有明显残疾的残疾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直接认定残疾人的类别、等级。

 ≡难以直接认定残疾人类别、等级者由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定。

  单位或者个人对残疾人的认定或者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残疾人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市残疾人鉴定机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 伤残军人和工伤致残人员由国家规定的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第十三条 残疾人的认定、评定、鉴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残疾标准进行。有关单位应当为残疾人的评定、鉴定提供方便。

  第十四条 经认定、评定、鉴定为残疾人的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残疾人的优惠待遇。

  第三章 残疾预防与康复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的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针对脊髓灰质炎、药物中毒、遗传、地方病、事故、灾害、环境污染等致残因素开展宣传、防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公安、交通、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加强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管理实行优生优育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残疾预防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医院设立康复科或者门诊对残疾人进行功能康复医疗、训练和指导。对残疾人的医疗和康复训练应当给予优先就诊和照顾。

  第十八条 县(市)、区应当至少建立一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培训康复训练员开展康复训练提供康复医疗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配置相应的康复设施和器械组织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

  第二十条 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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