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路线工作法发言材料

时间:12-23编辑:佚名 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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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市委《关于举办深入推进群众路线工作法研讨班的通知》要求,结合源潮部长来万源调研讲话精神,我就市交运局在推行群众路线工作法通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举措作一简要发言,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通村公路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广泛深入发动群众不够。3月2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迅速下发到各乡镇,但不少乡镇没有结合实际广泛地、真正地深入到群众中去,政策宣传、群众动员还远远不够深入细致全面,没有真正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未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二是狠抓组织落实力度不大。面对通村公路建设的实际困难,有些地方认识不够到位,真抓实干精神和实质性行动不够,存在着严重的“等、靠、要”思想,仅仅停留在会议部署动员层面上,没有深入实际去依靠和调动群众积极性,狠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没有根据计划安排,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加快前期工作和资金筹措,逐项目落实建设任务。

  三是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困难。尽管各地都积极探索多元化筹资渠道,但受地方财力和政策性限制等因素影响,地方配套资金筹措依然是制约通村公路建设关键问题。“十一五”期间通村公路的补助标准10万元/公里,从2011年起,调整为35万元/公里,而我市通村公路(硬化)建设成本在70万元/公里左右,下差资金均需地方配套或村民筹资解决,大多乡镇、村委会根本无力解决下差资金,全靠上级补助资金和施工方垫资修建。

  四是监督管理还不规范完善。目前在建的通村公路,均未按照定聘请专业工程监理,而是由驻村干部或村干部从事现场监理工作,他们既当业主代表又当现场监理,全权履行公路监管职责,表面上节约了监理成本,但由于不懂专业知识,不懂监管程序和方法,导致工程监管不到位。村道公路建设程序执行、建设制度落实、质量和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群众和社会参与监督还有不少差距。

  二、下步举措

  通村公路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极为艰巨的系统工程。这项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实施好通村公路,核心是政策运用,关键在组织领导,难点是资金筹措,成败在质量控制。根据目前我市村道公路建设进展情况,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抓实,切实抓出成效。要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情,提高群众参与面。项目建设排序、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资金筹措和工程组织实施等建设过程与环节要由群众议、群众定、群众管。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村规民约”建立一个让群众真参与、真投入、真监督、真管理的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交通、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全力以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真正担负起村道公路建设行业管理责任,发挥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作用,并要从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和服务村道公路建设。

  (二)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当前,要针对村道公路建设点多、面广、项目分散的特点,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

,科学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全面掀起工程建设新高潮。一是要加快前期工作步伐。尽快抓好项目方案设计、资金筹集、工程备土等前期工作,为尽快开工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二是要全力抓好项目开工。要争时间、抢速度、集中力量,早开工、多开工建设项目,尽快形成大规模工程施工局面。三是要合理排序。分期分批组织开工建设,并要综合考虑机械设备、技术力量、材料状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工期,做到目标任务不变,积极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大配套资金落实力度,条件不具备不能盲目开工。

  (三)坚持科学建设标准。坚持安全、通畅、实用的原则,通村公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特别困难路段原则上不低于3.5米,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5米,特别困难路段原则上不低于3.0米,重点实施路基工程、排水系统,路面采用水泥路面,对于路基好、车流量小的村道公路,可减少填隙碎石层或水泥稳定层,但必须保证每一公里规范设置错车道不少于5处。

  (四)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地方配套资金筹措的多种渠道和政策扶持性措施。坚持财政性投入、群众性集资、社会化捐资和市场化融资相结合,落实现有政策,总结自己经验,学习外地做法,并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筹资机制,构建融资新平台,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建设投资体系。从当前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出发,创新引导群众投资投劳组织形式,让群众发动群众,群众组织群众,群众把群众资金筹起来,实行群众筹、群众用、群众管,提高民间筹资能力。在此基础上,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旦发现挪用建设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责任。

  (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乡镇人民政府是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市县政府督查、乡镇政府管理、交通部门监管、施工单位负责、专业人员监理、社会群众监督”六级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探索适合村道公路特点的质量管理新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大技术和管理指导力度,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村道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和质量整改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新闻监督作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组织群众代表,培训群众监督员,切实将工程建设交给群众监督。这是保证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的有力有用有效手段。对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一定要查明原因,视情节责令停工、停止资金拨付、全市通报,直至依法追究责任。

  (六)加强调度督查工作。推进农村通村公路工程建设,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调度协调会,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督查活动,全面及时掌握和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实际困难,调度安排推动工程建设。督查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实施情况、资金筹集管理情况、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社会群众监督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情况。在督查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奖惩措施。对通村公路建设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采取以奖代补政策,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和重点奖励补助;对通村公路建设抓得不力、工程进度缓慢、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取消、调整或减少建设项目的安排,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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