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会上的发言稿

时间:11-15编辑:佚名 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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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通过参加组织的集体学习和自学相关学习资料,特别是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同志的讲话之后,对开展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结合所学,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人人都是人民群众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为了联系群众,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我认为这里对人民群众的含义应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而不应仅仅局限于“党员”与“非党员”、“党的领导干部”与“非领导干部”这种较小的定义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人民群众,无论你从事什么职业,从本质上说都是广大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就拿法官来说,在审判大楼里,你因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权,调纷止争被称之为法官,会把来访、开庭的当事人称之为人民群众;其实出了这个审判大楼,法官也是人民群众。如去超市买东西,你是消费者,从营业员角度来看,你就是人民群众;去医院看病,你是患者,从医生角度来看,你就是人民群众;去政府行政大厅办事,从窗口工作人员角度来看,你就是人民群众;当法官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去其他法院起诉的时候,面对办案法官,你就是人民群众。所以,不要人为的划分人民群众与非人民群众的界限,不要人为的将其对立起来,人人都是人民群众,只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不同的身份、不同的角色,相互之间在转换而已,从来就没有高高在上让人民群众仰视的个人,也没有脱离人民群众的部门,更没有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职务。

  二、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好与坏,关键在于个人的思想认识、在于是否触及自己的灵魂深处

  无论是增强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还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应仅仅单靠一次教育实践活动或一项项冰冷的制度等外在力量来促使、强迫自己改变,这种个体内心不认同、思想不触及的改变,必然是短暂、反复、表面化的。思想决定行为,行为丰富思想,外在行为的改变,来自于内在思想的转变。所以,像工作作风等外在行为的改变关键还是在于自己思想认识的提高,在于内心深处的触及,在于真正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危害,只有通过不断学习、自我分析、深挖思想根源,通过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学会做自己的思想工作,使没有被满足的心理需求得到化解,心气顺了,积极性才能被调动起来,才能激发正能量,工作作风才会从根本上解决。那种不提高思想认识、不从灵魂深处入手、不触及自己的内心,不愿、不敢正视问题,只是学学文件、发发言、表表态,为了学习而学习、为了活动而活动,就行为分析行为、就行为改变行为的人,那么你就不可能进步,只会原地踏步不断重复一个存在缺点、问题的自己,理论学习对你来说永远是负担、各种制度对你来说永远是束缚,教育实践活动对你来说永远是形式。

   三、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是说去农村与农民聊聊家常,去地里看看,送几本科技书籍,解答几个农业知识就是联系群众了、就是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了,就是接地气了。其实,下不下农村,去不去农民家吃饭,这些外在形式不重要,关键在于你是不是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在于你是不是把人民群众的事真正放在心上,在于你是否有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的着、感受到的工作成效。切不可只是简单停留在表面上去理解,用形式上的作为掩盖实质上的不作为。

  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应考虑到工作的特殊性,结合自己的实际去理解、结合自己的实际去落实,这样才能开展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法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从自身做起,立足于当下和眼前、立足于自身实际、立足于本职岗位,从规范每一个行为、做好每件事、过好每一天做起,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做到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接待来访当事人的时候,多一份耐心、多一份理解,懂得尊重当事人、懂得倾听;在制定制度、出台指导意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时候,能够多下基层调研,多倾听基层法院、工作在审判一线法官的声音,而不是关门想词造句、拍脑门决策;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自信与底气,有不断改进工作的决心与行动,我认为这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最好的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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