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机关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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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各项社会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为一线的基层党组织,面临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增多。过去由于事业单位主要依靠行政拨款,干部职工缺少危机感,等、靠、要思想较重,当面临市场竞争、竞聘压力时,少数干部职工对改革的认识出现了偏差,甚至认为:改革就是裁人,就是让员工早点内退或买断工龄。有的安于现状,缺乏危机意识,竞争能力较弱;有的考虑个人得失较多,思想比较保守,抗风险意识较弱;有的对改革信心不足,心存疑虑,甚至出现抵触情绪等。针对这些问题,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在新时期,就事业单位改革的共性看,基层党组织应加强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总缆全局的能力。

  《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章》同时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在基层党组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胸怀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胸怀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正确领会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意图,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处理问题要跳出本单位、本部门的小圈子,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大局,服务于大局,树立全局观念,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中求得发展。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努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又要维护好本单位利益和群众利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切实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的能力。

  《党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第一条明确规定: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基层党组织处于生活、生产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职责,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和团结群众的重任。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既不能照抄照转,更不能走样变形,因此,在基层党组织必须具备超强的贯彻落实能力,要以《党章》为根本,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一方面是要找准切入点。要找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关键点,寻找突破。只有找准了关键点,并锲而不舍抓下去,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另一方面就是要一抓到底。基层党组织需要贯彻落实的事情很多,条件又有制约。要防止浅尝辄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对看准的事,能当场办的事情要当场办,能立即办的事情要立即办,能今天办的事情决不拖到明天,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基层党组织置身于不同群体的复杂利益关系中,其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基层党组织必须从实际出发,以《党章》为根本,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各种不同利益关系,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些基层党组织脱离群众,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么无动于衷,要么粗暴训斥,本级能解决的不解决,本级不能解决的又不及时向上级反映,致使事情越闹越大,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如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稳定和发展,作为基层党组织,一方面要依法办事。要把权力置于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与制约之下,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要未雨绸缪。要及时发现和研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增强敏锐性和洞察力,做好应对各种矛盾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准备,努力做到一旦发生矛盾,及时处理,做到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失控。

  四、为民办事的能力。

  《党章》在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党组织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让群众得实惠,不断提高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并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首要标准。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已任,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在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广大人民群众正是通过基层党组织来了解党、认识党的。因此,基层党组织的能力如何、水平如何、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威信与形象,基层党组织必须努力提高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

  五、自我完善的能力。

  《党章》在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中明确规定: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基层党组织作为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加强其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不断推动我们党的伟大事业向前发展。

  篇二: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近日,我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有关“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专题系列文章。有两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严守党章,必须坚守党性、矢志不移

  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习总书记指出,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作为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严格执行党纪党规上“先走一步”。一是带头学习贯彻党章。目前一些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党员党章意识不强,存在学习党章不深、遵守党章不严、维护党章不力的现象。去年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特别把“照镜子”作为总要求之一。古人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那么共产党人的镜子是什么?就是党章!因此,我们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章,要抓住实质学,明确党员标准、义务和责任;要坚持全面学,提高务实清廉的自觉性;要联系实际学,做到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是带头遵守党章规定。一系列举措表明,中央正一步步扎实推进,着力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除党章外,有党纪处分、选拔任用条例等,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针对作风建设,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省市区及教育部门也相应出台细则。同时,中央在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中纪委、省、市、区纪委对违反规定的典型问题都进行实名通报。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带头遵守党章及各项制度规定,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从细节做起,将党的制度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三是带头树立个人形象。个人形象,不仅是外表的简单组合,更是内外的综合体现,能揭示人的深层价值取向。因此,我们要带头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党员良好形象。在压力面前,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牢记宗旨、恪尽职守,要在心中树起责任丰碑,保持战斗力,激发凝聚力,提升精气神,努力为吴兴教育健康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尽心履职,必须聚焦主业、真抓实干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必须紧紧抓住不放。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然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作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从三方面进行努力:一是严明纪律,加强教育。作为教育系统的干部,手中有安排学生读书的权力、有负责教师评职称的权力、有提拔校级领导的权力、有审批学校基建的权力、有审批民办学校办学的权力等等,存在着不少廉政风险点。因此,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尤其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和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党的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要强化监督,善于发现违纪苗头,坚决制止和纠正违纪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二是把握重点,惩治腐败。从作风建设来讲,要紧紧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要越严。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善于从“森林”中发现“病树”“烂树”,把“病树”治好,把“烂树”砍掉,挽救一片森林。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不治之症。要严格把握政策,对主动交代、如实坦白、配合组织审查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妨碍、对抗组织审查的,要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创新方式,持续发力。纪律审查工作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纪律,就必须深化“三转”,不断探索创新有效、管用的监督审查方式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一阵风。纪律审查要突出党纪特点,依据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积极探索监督执纪的方式,通过廉政提醒谈话、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等形式,做到监查多样化、经常化。我相信,只要把握、认准了方向,转变思路、创新方式,就能一步步向前推进,把党的纪律真正严起来。

  篇三: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践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严守党的生命线,保障党章党规党纪在基层的贯彻执行,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不懈努力。

  一、敢担当、勇作为。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敢于负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特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依纪依规,始终维护纪律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一是坚定立场不动摇。要带头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在贯彻执行中体现纪律规矩的刚性。二是重视程序不懈怠。重程序是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工作流程,该请示的及时请示,该报告的迅速报告。秉持双重领导,重大问题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三是遇到困难不退缩。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决顶住压力、排除干扰、拒绝说情,该审查的坚决审查,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从严的坚决从严。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讲究策略,慎重从事,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

  二、提能力、强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正视并解决思想认识不清、工作标准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贯彻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提升素质、增强能力。一是转变执纪观念。要转变政绩观,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立足抓早抓小,对日常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举报反映及时查办,重视蛛丝马迹,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要抓住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把“四风”问题死死看住,防止不正之风死灰复燃。把领导班子作为重点监督的对象,抓住关键,以点带面,促进“两个责任”的深化和落实。二是狠抓队伍建设。牢牢秉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始终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能干事的问题;努力提升综合素养,着力解决会干事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干成事的问题;严把干部入口关,强化岗位职责和风险评估,着力在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思想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强化业务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高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对违纪行为特点规律的研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努力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重落实、求实效。行动看结果,工作看成效。再严的纪律不兑现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以“纪律兑现”体现执纪的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坚持纪律审查关口前移,着力改进监督制约机制,把组织监督、党内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事前警示、过程制约和检查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二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注重日常监督执纪,让“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办法,把党的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支持基层纪委大胆履职,依纪审查。坚持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幡然醒悟,回归正道,彻底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是小事”的错误认识。三是严格“纪律兑现”。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硬杠杠,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及时严肃处理违纪行为,不让纪律兑现“打白条”,不放过任何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不严、执纪违纪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做到纪律面前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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