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榆林市购房政策有哪些新规定?【新政策】

时间:11-17编辑:佚名 房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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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陕西省购房税费政策最新解读,购房税费明细

  国家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任务,选择确立的税收分配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它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政府网站全文发布《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条实打实的新政策,有效化解库存,优化供给。

  各地6月底前要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措施

  市、县、区政府是维护和促进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责任主体。《意见》要求,各地要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优结构的具体政策措施。

  各地要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公布商品住房供应、交易和价格走势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强化对预售许可、预售资金、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适时对房地产市场运行进行引导和调节。

  商品房存量较大地区全部货币化安置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率,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力争达到80%。

  商品住房存量较大的市、县、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对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日后的棚户区改造征收对象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每套按中省共奖励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0.3万元)标准予以奖励,市、县、区也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

  金融机构适度降低农民贷款买房利率

  各地要制定农民进城购房的引导鼓励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开展农民住房贷款业务,适度降低农民贷款买房利率,简化贷款程序,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村地区移民搬迁、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范围内的农民,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货币化补偿的方式,鼓励其在城镇购房,引导农民通过团购等方式在城镇购房。

  家庭首购普通商品房最低首付为20%

  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房产商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落实中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拓宽贷款品种,实行省内通贷;放宽提取范围,降低提取门槛。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个人买卖房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在这里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鼓励开发商将其“库存”向社会出租

  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购买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各地要通过租赁市场增加公租房房源,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支持住房租赁机构拓展融资渠道,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鼓励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向社会出租,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库存商品住房向社会出租。

  未及时开发及闲置地产用地将被调整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商品住房存量较大的市、县名单,国土资源部门不再对其供应新的商品住房开发用地。

  对未及时开发及闲置的房地产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转型用于养老、文化、医疗、教育等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

  因地制宜确定商品房及用地供应比例

  各地要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基础上,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分类管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要坚持系统思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统筹安排本地区住房的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等,因地制宜确定商品住房及用地的供应比例。

  大力提高房产开发项目综合配套水平

  各地要指导房地产企业优化住房设计,完善产品结构,提升工程质量,加强物业管理,美化居住环境,着力提高住房产品供给品质。

  大力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配套水平,完善在建和已建成房地产项目的路、水、电、气、暖等公用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商业、养老、公共交通、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

  鼓励骨干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转型升级

  各地要深入推进房地产行政审批改革,依法依规精简程序,提高效率。

  积极推进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骨干企业兼并、收购、重组,支持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清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适当放宽行政事业性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的缴纳时限,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最新或2022(历届)年陕西省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规定,二手房营改增最新政策

  房地产市场关系着整个陕西省的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的稳定,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及心理预期等等,均或多或少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走向。而二手房交易税费作为调控房价的手段之一,过高的税费不利于目前相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省政协委员张阳秋昨天提出,降低我省二手房交易税,或有助平抑房市泡沫。

  二手房交易税费过高不利于活跃市场

  张阳秋说,二手房交易税作为调控市场的基本方法之一,是在房屋流转环节进行征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针对卖方,目的是打击投机性炒房,控制房价持续上涨,稳定房价。但长期以来形成的交易惯例是二手房卖家不承担任何税费,且该交易税无论是否由买方承担,均实际增加到房屋交易价格当中,购房人成为二手房交易税的最终承担者,致使很多人放弃合适的二手房而转战新房市场,使新房价格居高不下。由此造成一方面二手房成交低迷,空置、闲置房屋只增不减。

  “城市人口的高流动性是现代中国社会的一大特点,居民工作地点的变动以及新家庭的组成、家庭结构的变化,均导致了住房变动的需求,而房子作为不动产,唯一的办法就是卖掉已有住房,换购新住房。然而面对过高的二手房交易税,需要换购新房的居民常不愿意负担这一大笔赋税,宁愿过着在南郊上班,却住在北郊的生活,大量时间耗在路途上,生活质量显著下降。”她介绍,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仍如火如荼,新房在刚需追逐下价格难以松动,加剧了市场泡沫。而过高的二手房交易税不利于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抑制了刚性需求与改善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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