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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或2022(历届)年阜新市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寒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活泼、愉快安全的寒假生活,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最新或2022(历届)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最新或2022(历届)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做如下安排,请认真执行。
一、寒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寒假时间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18日起至2月29日止,3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学生寒假时间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25日起至2月29日止,3月1日开学。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寒假时间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21日起至2月22日止,2月23日上班;普通高中教师寒假时间从最新或2022(历届)年1月28日起至2月22日止,2月23日上班。
职业学校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假前工作
1、要在假期前集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和第四届全民读书节阅读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适当参加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
2、切实加强安全工作。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注意预防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滑冰溺水、触电、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教育学生要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书刊,不进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抵制和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坚决避免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发生。
3、认真安排好假前的教学、复习、考试等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结束课程,确保学生正常上课时间,相关工作不得提前或延后。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教学质量监测、分析工作。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学期末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评定结果要在班级和学校公示。
三、假期活动
1、各中小学要安排时间认真开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践行活动,加强教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2、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工作总结,对实验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利用假期有计划安排教师培训和学习,更新培训观念,创新培训模式,利用新媒体技术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使广大教师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提升专业精神、专业技能,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3、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接受任何校外民办教育机构的聘任进行补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最新或2022(历届)年〕1号)进行严肃处理。
4、组织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组织学生阅读和欣赏小说、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等中外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开展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兴趣、爱好活动;在自愿、安全前提下鼓励学生参加走进农村、工厂、社区和研学旅行活动,鼓励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鼓励学生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活动,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要积极采取措施,为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创造条件。
寒假期间,学校的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领导要与社区、当地博物馆、文化宫等部门沟通协调,使这些场所对中小学生免费或减费开放。
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严禁学校组织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种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擅自组织或有偿参与有本班、本校学生参加的各种出游活动。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而引发校方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学校要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减轻过重的学习负担,提醒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班,要鼓励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要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6、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的针对未成年学生非法招工行为。
7、继续实施家访制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利用假期组织教师走访学生家庭,有针对性地做好有辍学倾向学生工作。
8、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好防灾、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如发生重大事件,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有施工现场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伤害师生安全的生产事故。开学前,各中小学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建筑、设施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9、高度重视和安排好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县(区)要及时更新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各中小学校要建立责任包干和定点帮扶机制,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各校要建立健全关爱服务机制,积极开展结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学生的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