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或2022(历届)湖南婚假国家规定

时间:12-29编辑:佚名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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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婚假国家规定最新或2022(历届)年

  我国法律并未对婚假进行明确的规定,只有我国劳动部(现为人社部)[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2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故湖南省婚假最长时间为:

  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29省晚婚假取消已坐实

  粤湘等11省婚假仅为3天

  最新或2022(历届)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计生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规规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今年,各省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各地对原有的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即男士的护理假)均做出了相关的修改,从目前出台的规定来看,大多数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省份的婚假天数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

  中国经济网梳理,目前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 做另外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省份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 天津、山东。、

  山西、甘肃保留30天豪华婚假

  黑豫陕增加超长婚检假

  最新或2022(历届)年年初山西省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1月起山西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 可享受婚假30日。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在还未修改该条例以前,山西就是全国婚假最长的省份,拥有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如今最新的计生条例只是删除了“晚 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却在修正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从表格中可以看到,除了山西以外,甘肃地区也保留了30天的婚假,与山西并列第一。

  另外,中国经济网还特别关注了河南省与黑龙江省,两个省份在修改本省的计生条例时对婚假的规定增加了对于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妻增加婚假7天和10天的规定,使得河南省和黑龙江省婚假天数仅次于山西和甘肃。据中国经济网统计,河南可休28天,黑龙江婚假可以休25天。

  除了河南和黑龙江,中国经济网注意到,陕西省也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了10天的婚检假。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表示,增加婚检假,目的是鼓励大家去参加婚检,进而降低缺陷人口出生率。

  提醒有结婚准备的青年男女注意的是,如果河南、黑龙江、陕西三地的青年男女想休婚检假的话,需要在结婚之前去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婚检,然后拿婚检报告去和单位请假,不然将无法享受增加的婚检假期。

  多省原有婚假天数增加

  再婚夫妻多可享受同等婚假

  除了仅保留3天法定婚假的11个省份外,其它省份均在3天法定婚假以外增加了婚假天数,增加后婚假天数在10到18天不等。其中北京、上海、辽宁的婚假天数相对较少,为10天。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增加婚假天数的省份大多在计生条例中规定再婚夫妻与初婚夫妻享受同等的婚假待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婚假和户口并无关系,只与工作地有关。举例来说,如果山西人在北京上班,那他的婚假也只能按照北京10天的规定来执行,不能享受山西30天的超长假期

  湖南最新婚假产假天数终于有消息了! 产假拟定158天,婚假…

  “全面两孩”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为确保该政策在湖南省落地,湖南拟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3月29日上午,该《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

  关于生育政策,《条例(修正案·草案)》第十四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是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三是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这里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新的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对此,湖南在参考部分外省规定以及考虑要求增加产假、护理假的舆情的情况下,拟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同时,对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时限予以明确。《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夫妻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相关优待和奖励。此外,还确定了终身未生育享受奖励政策的年龄界限(女方年满35周岁、男方年满40周岁),达到年龄界限即不宜再生育的按原政策享受奖励待遇,未达到年龄界限的即可以生育而不生育的不再享受奖励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依法生育子女的,自子女出生之月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相关奖励优待;已领取的奖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多分配的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奖励扶助金,政府和集体为其投入的保险费,不需退还。违法生育子女的,上述费用应当退还。

  今年3月11日,湖南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召开第26次全体会议,对《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该委认为,目前,湖南省异地就业、异地婚假已成为常态,法定的3天婚假时间过短,建议保留增加婚假的规定,并将享受增加婚假的对象扩大到所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即在《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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