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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 在北京召开,会议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将“依法治国”四个大字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让人民群众充满希望和期待。以笔者之见,老百姓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有“五大热盼”:
一盼“司法为民”,保障人民民主。老百姓热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话语权、选举权、建议权、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等正当权益,切实维护劳动群体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主人翁的腰杆真正硬起来,让人民共和国的底色亮起来,“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真正实行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二盼“公正司法”,遏制枉法裁判。老百姓热盼司法公正,着力消除司法腐败,减少枉法裁判,切实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一个时期以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暗流涌动、愈演愈烈,诸如,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执法不公、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任意裁量;执法犯法、弄虚作假等等,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这种状况必须加以改变。有哲人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水源。”对司法腐败应加大治理力度,清除害群之马,切实遏制枉法裁判。
三盼“有法可依”,消除法律盲点。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制定了不少法律,但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法律盲点或薄弱环节。比如市场经济秩序,就亟待出台法律加以规范和约束,以切实保护公平竞争。有专家说,市场经济有好坏之分,好的市场经济应是法制经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靠法制来引导、规范和保障。制定和完善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和法规,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时不我待。
四盼“司法公开”,促进民主监督。老百姓热盼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促进民主监督,让阳光驱散腐恶。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应唱好“三部曲”,一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二是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三是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盼“依法行政”,消弭人治行为。老百姓盼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消弭人治、强化法治。毋庸讳言,在当下中国的很多地方都存在着“权大于法”的问题,法律往往不敌政府部门的红头文件,红头文件又不敌个别领导的批示,行政干预司法的事情比比皆是。现在,法治要落到实处,就不能回避“权大于法”的问题,就需要逐步淡化乃至消弭种种人治行为。需要说明的是,人治并非是普通人之治,而是官员之治。在当下,应“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除以上五点,老百姓还热盼“依法治吏”,依法反腐,依法防腐,铸造反腐利剑,从法律制度层面防治消极腐败;热盼“与时俱进”,继往开来,革故鼎新,使法治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热盼“执法必严”,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规范自由裁量权;热盼“法条明晰”,深入浅出,言简意赅,通俗易懂,老幼皆宜,力避晦涩难懂、繁琐冗长“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让老百姓雾里看花。总之,老百姓希望民主与法治和谐共鸣、民声与政声同频共振,凝聚正能量,共筑中国梦,那样就会安定有序,中国的明天就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