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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心得体会_第1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再次强调从严治党,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为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开创了新起点和新方向。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就是要在全县党建的实践中,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落实好从严治党的责任,推动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不断形成党建工作从严从实的新常态。
一、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习总书记的"治党三问",把握管党治党要求,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一要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组织书记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研究部署,注重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建负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二要从严落实问责制度。坚持失职就要问责,不称职就要调整。对抓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要作出调整,更不能提拔重用。特别是对基层党组织长期软弱涣散,不发挥作用的;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顶风违纪的;对"两个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出问题的;对腐败案件多发,特别是出现新的腐败问题的;对"四风"问题整治不力,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对信访问题长期积累,矛盾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使党建工作责任制成为"硬约束".三要抓好履职考评。扎实开展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强化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政治、实绩、作风的重要标准,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对那些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差的要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二、恪守"三严三实",把从严管理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治党重点在从严管理干部。各级党员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作为检视党性修养的一把尺子,落实到为官、做人、干事等方方面面,建立起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服务群众、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一要突出抓好干部选任。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坚持用全面的、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去认识和选拔干部。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政策面前不搞创新,执行政策不搞变通。要在重点工程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考验识别选拔干部,让作风正、敢担当、肯干事、能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二要着力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加大专项审计、暗访督查、个人报告等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进一步清理、查处"吃空饷"、"为官不为"等问题。及时采取问询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措施,早提醒、早纠正,让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脑中有盏"红绿灯",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防止干部自身问题由小变大、由少积多。三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管。综合运用教育、考核、审计、上级党委约谈下级"一把手"等手段,督促各级"一把手"更好地履职尽责、秉公用权,使"一把手"真正成为一面旗帜、一面镜子、一个标杆,带出一支好的干部队伍,带出一个好的风气。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从严治党,就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最根本的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办事。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有效集中,既防止个人说了算、又防止各自为政。二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决策咨询、群众意见分析研判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制度体系,研判社情民意,研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提高决策规范性和科学性。三要健全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党组织每年都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是否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认真进行评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运用到干部考核选拔中,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成就大小;都必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切实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
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中央对抓作风和反腐败的态度是非常鲜明的,就是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这就要求我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一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各种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以及"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明察暗访,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纠,点名道姓公布违规违纪案件。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经常性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要防微杜渐,解决好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二要抓好承诺兑现。各单位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向群众公布的整改清单、作出的整改承诺,一定要严明责任、按期完成、切实兑现。要一项一项倒查整改事项,对进展顺利的要继续抓好落实;对遇到困难、进展不顺的要抓紧研究、加大推进力度;对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不能因为活动结束而置之不理。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扎实推进县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抓一件成一件。三要严格执行制度。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管党紧密结合,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忠诚教育的基础上,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形成刚性约束。要总结推广"三位一体"督查的成功经验,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查处力度和追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五、坚持不懈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党的建设,必须牢固树立起重视基层、关心基层、大抓基层、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一要突出抓好村级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带头人".村级换届即将全面铺开,要以村级"两委"换届为契机,把党性观念强、带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拔到村级班子中来。二要大力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构建全覆盖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县、乡、村便民服务中心三级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平台,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制度,注重把基层党建工作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构建起上下联系、联通、联动的服务群众工作网络体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增进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三要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深化拓展"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工作,做实接待群众、走访群众、质询村务等工作,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解决群众疑难问题,帮解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真正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四要加大基层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加大基层人财物保障力度,努力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使用好优秀基层干部,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心得体会_第2篇:
自今年5月和7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和重申适应新常态这一重大理论概念以来,“新常态”一词成为当下中国的新词、热词、高频词。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所处的政治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吏治呈现出了不同以往的“新常态”。对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充分认识、积极适应,争取新的作为。
一、抓铁有痕,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极大勇气和决心全面彻底地惩腐肃贪、狠刹四风、激浊扬清、标本兼治,一系列雷霆万钧的举措,澄清吏治,提振人心,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绝大多数党员和干部的认可与坚定支持,成为吏治新常态。之所以称之为“新常态”,是因为一系列措施已经逐步常规化,官场的清新状态趋于稳定化。
新常态下,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党性标准更高,宗旨意识更强,工作要求更实,作风纪律更严,制度约束更紧,氛围风气更清新。事实上,吏治新常态正深刻改变着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在我们身边不知不觉中已发生了显著变化:搞形式少了,求实质多了;讲享乐少了,作奉献多了;随意散漫少了,按章办事多了。个人工作和生活中,“潜规则”干扰少了,工作的精力多了;迎来送往应酬少了,干事创业时间多了;党员干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候,回避少了,主动承担多了等等。
吏治新常态是党的十八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是作风建设抓铁有痕的结果,是政治生态改变优化的表现,是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的状态,也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创新作为的良好契机。
二、端正态度,思想行为走出“老误区”
吏治新常态是民心所盼、众望所归。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对这种新常态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和行为偏差。首先,从思想认识来看,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这股清新之风只是一阵台风,刮过了就会“涛声依旧”。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党中央正风肃纪的决心和毅力,事实上这种“新常态”完全不同于以往,更不是一场“运动”,而将是长期、常态化的存在,不可能回到以前的状态。其次,从个人心态来看,有的党员干部对于这种新常态出现了难适应、不习惯的状态。有的感叹工作标准太高、要求太严、工作节奏比以前快了,“压力山大”;有的抱怨禁令太多、福利取消、收入减少,感觉“越来越不自由,越干越没意思”等等,出现了观望等待、焦虑埋怨等情绪,期盼狠抓作风建设举措快点结束。再次,从行动作为来看,有的党员干部抱怨“为官不易”,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消极应付,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等等。
凡此种种,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其影响和危害却不容小觑。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来讲,能不能适应吏治新常态是当前面临的新考验,能不能尽快走出认识误区和纠正行为偏差将关系到事业成败。因此,我们要坚决摒弃那些蒙混过关的思想、法不责众的心态、打擦边球的侥幸,尽快结束那种庸懒散奢的不正常“状态”,步入群众期盼和满意的“新常态”。
三、敢于担当,勤廉奉献争取新作为
在新常态下,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充分抓住新的机遇,积极迅速调整心态,勇敢地把责任扛在肩上,奋发努力创造新业绩。
一是要打消顾虑,坚定信心。面对新常态,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发力的恒心,彻底丢掉作风建设一阵风的幻想,进一步坚定对中央正风肃纪的信心,打消顾虑,主动调整思维、心态和行为,积极适应这一新常态,迅速在新常态下来谋划和开展自己的工作;要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不渝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拼搏奋斗。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成果,持续改进作风,积极作为,当好“大管家”,扎实做好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是要自我约束,规范用权。面对新常态,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懂得,与其他人相比,做党员、当干部就必须遵守更多的规矩、接受更严的约束,我们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行动自觉。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加强自我约束,习惯在严于律己中担当责任,习惯以清风正气干事创业,时时处处严格按章办事,成为普通党员、群众的榜样;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做到规范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为群众谋福祉,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本分和应尽的职责。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是要坚守底线,接受监督。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自觉坚守党纪国法、廉洁从政、思想道德的底线,心存敬畏,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坚守底线的模范,努力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楷模。社会和群众对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将无处不在,无论是监督的内容、形式和力度都将比以往更多更大。我们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把群众的监督作为一面镜子,畅通建言献策、批评监督渠道,主动深入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省自身,明得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努力改进工作。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牢记服务宗旨,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评判,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要着眼全局,谋划长远。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善于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的大局出发,积极观大势、谋大事;要着眼长远,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坚定发展战略,不搞所谓的“政绩工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全局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是要适应期盼,提高标杆。面对新常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积极顺应人民的期盼,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自己,以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思想境界要更高,履职能力要更强,工作标准要更高,服务效果要更好。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牢固确立群众观念,多办人民群众期盼和欢迎的事。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坚持“机关满意、干部职工满意、领导满意、社会满意、自身满意”的“五满意”标准,切实提升工作品质,主动回应干部职工和群众期盼与关切,为干部职工和群众多做实事好事。
六是要提振精神,勇于担当。吏治新常态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能干事、干成事者提供了舞台。面对新常态,我们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弘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忠于职守、专于事业的精神,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发展的大局中展现作为,在服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事业中做出更大成绩,不负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对机关事务工作来说,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所赋予和明确的职能要求,克难奋进,迎难而上,积极创新作为,在厉行勤俭节约、推进公车改革、规范资产管理、优化社会化服务中体现后勤战线同志的人生价值,展示机关事务工作者的良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