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_700字

时间:02-26编辑:佚名 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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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最大爱好为两字:读书。我家大书柜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我的书,每本书我看过不下两遍。书,已经完全融入我的生命,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写了一篇名叫《爱读书的我》的作文,当时苗老师拿来当范文念给大家听,从此,许多人知道了我是一个爱书的女孩。其实,我和书的不解之缘很早就开始了,小时候,爸爸妈妈为了哄我早点睡觉,每天晚上就给我读书。所以,小时候的我,血液里流淌着的就是文字。一直到现在,我都认为我的一切,都是拜书所赐。她给了我太多的知识、遐思、感受……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人在这个无边无际的海洋中,踏上寻找梦想的旅途,让生命在无休止的前进中,找到你真正想拥有的东西。我觉得我已经成了书的俘虏,离开了它,我就不会快乐。我曾为入迷的读一本书而忘记了时间,我曾为看完一本书而忘记了地点,我也曾在身临其境中忘了自己。无论我要去哪里,惟一不能忘带的就是书。许多人给我取了个外号,叫“小书虫”。我的确是书虫,“啃”完了一本一本的书。

当然,我对书并不是本本都看。我喜欢看让人感动的书,常常在泪流满面中无法自拔。我喜欢感动,因为“感动”这两个字中包含了一份又一份沉甸甸的爱;我热爱感动,因为在无尽的泪水中,我会有一种释然;我独钟感动,因为它不仅是“情”,更是开启人心中温暖的钥匙。我曾买过一本名叫《给女儿的三十九封信》的书。我是女孩,是父母的女儿。我自然让泪水在一封封看似平淡却饱含深情的信中肆无忌惮的留下。妈妈也看过了,也哭了,也被感动了。在逐渐被高科技“淹没”的二十一世纪,信,这种已渐渐被人们遗忘的方式,在新时代的今天,或许更让人感动。

在上帝特别眷顾下,我认识了书,认识了另一个老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相信,在书的世界里,你也会有如我一般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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