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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天才,
我曾经是一个天才。
第一个阶段是我刚出生不久之后,也许由于我生下来便窒息了的缘故,我跟一般的小朋友不太一样,我每天除了吃就是睡,除了哭就是呆呆呆滞地思考,个人认为,当时我思想的境界与深邃程度足以能够与从前的歌德巴赫同志相比。如果你现在问我在从前的从前我想的都是什么,我只能够一脸无奈加无知混合无辜满脸遗憾地告诉你,当时的我是天才,而现在的我是一个非天才,用比较标准的语言来说就是智商在25左右徘徊的亚白痴,天才大脑里想的,一个非天才怎么会清楚?
第二个阶段是我会抬头,会爬,会走,会蹦Q,会使用标准普通话之后一直到我上小学前我都执着地停留在天才的光辉下,别的小朋友在与大地母亲亲密拥抱,与沙子为伍,嘴到鼻子尖挂着一种叫做清水鼻涕的物质的时刻,我却在山间,田野间,草地间寻找我第一阶段结束时遗留下来的问题的答案,想想那时自己的伟大,似乎连撒的尿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一面想着,以免惋惜现在的自己再也不会撒出这么纯净的尿了。
十月十八日的阳光很刺眼,不灼热,但在自己看来无比的灼热。我无比舒适地依靠在学校斑驳退色的栏杆上。
十月十八日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十月十八日是我的生日——我并不是说我有多么伟大,我算什么东西啊,我只是说在过去的无数个十月十八日里,或多或少地发生了让这个日子伟大的事件,故这个日子变得伟大。我与那些使这个日子的伟大的人相比起来是那么的不伟大,甚至平庸甚至卑微。
十月十八日的阳光很好,用一个比较小资的词语来形容就是温馨。我十分惋惜地惋惜这么好的情景竟然救只有我一个人独自陶醉。城市人道貌岸然地瞟都不瞟我一眼——他们都当我是傻子。傻子就傻子罢。谁能说在这个年代谁又能比谁傻多少?那些自信无比的城市人所认为的聪明人又能比他们所认为的蠢货聪明多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牛是孙子,见孙子就是牛。我开始飞速运转起充斥大脑的脑细胞,企图为这些自以为是,刚愎自用的蝼蚁找一个合适的名词,恩,不错,蝼蚁。我继续不知疲倦地转动大脑,幻想某年某月某日,(当然十月十八日更好)这些可悲的蝼蚁身上七彩斑斓的粉饰可悲地脱落的一干二净时,该是多么壮观的一幕啊,我的生日也有极为大的可能更加伟大。
看着眼前络绎不绝前赴后继的蝼蚁,我暗暗地下了决心:永远永远不做一只可悲可怜可笑的爬虫。我对十月十八日的太阳呐喊。
十月十八日我的头发长长了,十月十八日我的布娃娃脏了。
十月十八日我在繁华喧闹的大街看见一只狗被时速50的汽车清晰地碾了过去,哼也没有哼一声。黑色,灰色,白色,最后才是红色。一根狗毛轻飘飘地在肮脏的道路上。我突然惊恐地意识到尽管曾经的我是一个天才,可是在不知多久后,我这只心不甘情不愿的爬虫会猝然地与这个尽管肮脏却使我留恋的世界道别。十月十八日再与我无半点瓜葛,这是多么可怕,多么可悲,多么……
十月十八日我决定要用自己的脚踩出一条路,不管路上有荆棘还是野兽。
十月十八日我看见了一群陌生人冲我迎面走来,他们面目扭曲,表情狰狞地对我说:不要走这边这边是陷阱哎也不要走那边那边是沙漠怎么你要自己走放屁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我走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你不服不服不行你不信不信也不信你要试试试试也不行了路都是我们走的走哪条就走我们走的那条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回头是岸勒马勒马!!!
十月十八日我被迫走上了无数只爬虫爬行过的路。
十月十八日的我很绝望,很幸福,很歇斯底里。
十月十八日我十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