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_700字

时间:11-22编辑:佚名 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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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有关少年记忆的文字,听了很多十年前听的歌,非常伤感。这种伤感与几个小时之前北京上空的焰火截然背离。只怪电视节目太短,留下夜晚的大段空白。

我想到绿色和橘红色的风雨衣,靓靓和我骑着自行车在中学附近兜转。九洲音像店的门口贴着新出唱片的海报,旁边的台球室烟雾缭绕,可我那时是个好孩子,从来没有进去过。再旁边的电影院,用讨厌而接近催眠的睡眠播报着即将播放的电影。

我是个短头发的少女,那时。头发后来蓄起来就再也没剪,十年,再也没有剪。十年前的夏天,我就要念高中,要搬家,母亲说不可带猫一起去,太脏,又误了学习。猫好像都懂,在一个雨天出门后再也没有回来。养它五年,它的牙在一个愤怒的夜晚被门挤碎了,每天夜晚出门,清晨回家,常常一身伤。它走后,很少被我想起。我好像知道它已经不再属于我,我与它的分离是与之前时光的分离,是与那座童年大院子以及无能为力的少女时代的分离。

那个夏天,我改回了出生之前父亲给我取的名字,张悦然,这个名字被印在身份证上。而此前,我不叫这个名字。我是这样和过去时光决裂的,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却很坚决,迫在眉睫。不改名字,人生也许会是两样。也许还像童年一样执拗而孤僻。

那个暑假,我开始尝试喝啤酒,第一次远行,和靓靓在青岛海边的旅店里说了整夜的话。秘密的马达开始启动,我生出强烈而坚定的欲念,但不自知。没有人知道我的另外一面,阴鸷而激烈,充满摧毁的邪恶。那年夏天其实是我第一次见到大海。我对大海没有特别的感情,尽管我很早就知道自己和海洋有沉厚的缘分,我只是记得自己珍视情谊,想和亲爱的姑娘永远永远在一起。我看不到更远的地方,只是知道不想和她分别。

秋天的时候,我有了一件昂贵的小熊毛衣,青紫色,和靓靓交换袜子的颜色,一只橘色,一只嫩绿。我们用彩色画布做了很多布扣,这些骄傲的徽章被别在牛仔裤的侧面,走路时随之摇摆。青春终于飞扬起来,等了那么多年。

写下这些,为了纪念十年,不可能再有的十年。也为纪念我在张悦然这个名字里生活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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