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_700字

时间:12-23编辑:佚名 初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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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老师也常常叮嘱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这些话语时时浮现在我眼前,而它们无不告诉我,读书真重要!

有人不喜欢读书,认为读书是一种浪费,是耗费青春的表现。如果你真的这样想,那你就错了。

想要将来为国家做贡献,想住好房子,想拿高工资,这些都离不开书。因为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只有更多的读书,才能得到更多的知识,才能让你考上名牌大学,得到一份好工作。所以,书,仅仅一个字,至关重要。

我爱读书,我常常以读书为乐趣 ,把读书当作一种美好的享受。在书中,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生动形象的人物描写,还有蕴含知识的百科,都好似向我敞开了一扇知识的大门,一走进去,我便会陶醉其中,流连忘返,仿佛得到了极大的快乐,不愿离开。

 我的书有很多,其中任何一本都可以让我无忧无虑地快乐很长时间,毫不疲倦。写完作业,放学回家等有时间的时候,我都会习惯地抓起一本,翻开一页,坐在椅子上,静静阅读。

 有的时候,我读着读着,突然听到爸爸妈妈叫我吃饭了,于是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心爱的书,来到饭桌旁坐下。

 我读书很快,可能是读书多了,自然就提高了速度,由于我从小的时候就很喜欢读书,家里的书都被我翻得缺胳膊少腿,破破烂烂的。不是因为我不爱惜,每次看完书,我都会平平整整的把书放在书柜里,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会这样破。

 毫无目的地读书,还不如不读,利用这段时间干些别的事情都可以。如果想读书,就一定不能单单只读,要一边读一边想,这样有助于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学习到知识,悟出人世间的道理。

 总之一句话:如果你找不到书这个真正的挚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快乐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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