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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有诗云:“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初中三年早已成为过往云烟,而我始终忘不了那些人,那些事,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题记
小学生活终于结束了,本以为可以摆脱妈妈的照顾的我却得知妈要调去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学校:SG中学,而我却要和她一起去。当我真正站在这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我才知道当初的选择错得有多离谱。
一向胆子很大的我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后悔不迭,我甚至想逃回家,自己一个人孤独而又谦逊的做一个安分的中等学生,但是我的自尊心告诉我:你不能就这样逃跑了!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留了下来。
妈怕我因为她是老师而胡作非为,所以让我到另一个班去读。不出一个月,妈又由于不放心把我还是调到了她所在的班,这就注定了我与四班的不解之缘。
我进班的那天,妈帮我搬的桌子,这便使得我的身份一下子暴露了。坐在第一排的一个叫陶勇的男生把他的座位让给了我,我的新同桌是一个叫程庚的很聒噪的男生,第一节课是老妈的课,我便因为上课与程庚讲话而不幸地被点起来站了一节课。这便是我这个优雅故事的一个并不美丽的开始。
进入这个班已有一段时间了,第一次月考过后我便与程庚分道扬镳了。“同学们,下个星期我们班要派八个人去参加学科竞赛,现在我们把名单确定出来吧。”我正在享受午后温暖的阳光的抚摸时,忽而听到了班主任老潘浑厚的声音。“学科竞赛耶,不知道花落谁家呵!”我的同桌一惊一乍地说道。说实话,我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名单出来了,是我,王楠,叶梦,施悠以及其他四个男生。得到消息的我那时正在太阳下看猫打架。两个星期后我们的成绩出来了,成绩都还不错,都得了奖,老潘笑得脸都僵了。顺理成章地,我成为了班干部中的一员,此时我的暴力倾向已初见端倪。
这段时间很流行抄歌词,在我的语言暴力以及行为暴力下,王楠总算答应了帮我抄第一首歌。其实我也没有对她做什么坏事,顶多就是上老潘的课的时候在桌子下踹她掐她威胁她而已,真的,这些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家常便饭的手段却把王楠整得痛不欲生。下午放学后,我站在门口等她,她正在忙着抄那一首“十年”,此时的太阳还未收尽残照,金色的光缕落在她乌黑的头发上,将她变成了一个金娃娃,三年后当我和她谈起那一天的情景时,她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她不知道那一刻的她俨然就像一个金色的天使,美极了!
看完了郁秀的《花季。雨季》,我和叶梦都想写一本自己的小说,我连名字都取好了《豆蔻年华》不错吧,可是还没有动笔那本小说就夭折了,这便成为我写这篇文章的源泉。
故事写到这里也该结束了。每个人的少年都有自己的故事,那故事是说不完的。酸甜苦辣,笑与痛,我们都曾经历过,现在的我们该学会将那些美好的记忆珍藏起来,某年某月某一天再拿出来晒一晒,那感觉温暖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