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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建局党委的工作要求,切实通过“学整树”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物业行业市场,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的良好形象,把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建设成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深受广大群众和社会依靠、信赖的队伍,经中心党支部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整改承诺如下:
一、服务承诺
(一)积极宣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封市物业管理办法》等一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中严格执法、依法行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
(二)转变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遵守中心行政管理制度,不以任何形式接收群众以及业务单位赠送的礼品、有价证劵和接受有可能对执行业务有影响的宴请;虚心接收各方意见和批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监督。
(三)热情接待来中心办事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及开发企业,全体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有事为由推脱责任。工作期间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上岗着装整齐,举止得体,做到文明礼貌。
(四)实行三项承诺制度:“优质、提效、便民”的服务理念,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五)严格贯彻执行开封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好五大攻坚战,实现五个翻番促进开封快速崛起”效能问责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性。
(六)完善政务公开。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七)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全力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能打硬仗的开封市物业行业管理队伍。
(八)认真受理投诉,对上门投诉、电话信函投诉、网络投诉及咨询,处理率达到100%,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九)加强物业市场的管理。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企业市场行为;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动态考核,积极推进我市物业行业工作健康发展。
(十)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以上服务承诺期为全年,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学整树”活动办公室对承诺内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偏差、不足,严格落实奖惩,对没有落实好承诺的科室及科室负责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二、整改承诺
(一)加强物业管理中心干部作风建设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勤政为民,服务人民的思想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完善各项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完善奖惩和激励机制及效能考核办法;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建立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多形式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业主的思想认识
整改目标: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广大业主的思想认识。
整改措施:利用新闻刊物、电视台、局网站、宣传栏、发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各类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形成宣传阵地网络。
(三)投诉案件处理工作
整改目标:及时准确利用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种相关投诉案件,及时率、满意率达到100%。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学习,掌握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总结出一套处理问题的技巧,对各种相关投诉能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妥善处理。
(四)加大物业管理行业市场违规行为稽查处理力度整改目标:掌握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物业管理行业市场出现的违规行为,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学习,掌握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探索和总结处理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对物业管理行业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都能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妥善处理。
(五)严格物业管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整改目标:加大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市场,使我市物业服务市场进入健康发展轨道
整改措施:完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物业市场存在问题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动态考核;加大物业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从事物业服务人员的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六)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整改目标: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生活环境、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整改措施:加大业务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严格按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工作。
(七)政务公开制度化
建立责任机制。中心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心综合科是中心党务、政务公开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党务、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把责任项目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健全推进和保障党务、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