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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省纪委“边宣传、边督办、边检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局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监督的情况
近年来,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部署,我局党组紧紧围绕地质事业转型发展中心工作,以“当干干净净地质人,做干干净净地质事”为主线,坚持“扎篱笆”、“拍苍蝇”、“造气候”,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重要环节,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二)突出特色,狠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紧紧围绕局党组 “当干干净净地质人,做干干净净地质事”的总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以学习强基础。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研讨、党员干部集中培训、“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制度规定。二是以培训促提高。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局学校干部教育重点内容,推行新担任处级领导干部“学廉、送廉、考廉”三位一体的套餐制度;加强科级干部等关键岗位人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先后通过自办班、委托办班等形式培训450余人次,不继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三是以活动提效果。结合地质行业特点,以大力弘扬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的地质“三光荣精神”为载体,以打造廉洁地质队伍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当干干净净地矿人、做干干净净地矿事”主题实践教育、“最美地质人”评选表彰、“两学两创两干净”(学习焦裕禄、学习“最美地质人”;创“闪光”业绩、创新时期地质精神;当干干净净地质人,做干干净净地质事)等活动,将活动与廉政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廉政教育与锤炼新时期地质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廉政教育的实效。三是以文化造氛围。以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根本,以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丰富多彩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地质行业特色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廉荣贪耻、奋发向上的思想道德基础,树立全局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业的良好形象。先后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项目、进机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着力打造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其中1个单位为省示范点、1个单位为省直机关单位示范点,5个单位为局级示范点,并通过廉政多媒体、廉政书画、廉政诗歌创作及朗诵、廉政屏保、廉政漫画、廉政诺言等创作活动,形成了浓厚的廉洁从业良好氛围。
(二)扎紧“篱笆”,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十八大以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先后制定了《湖北省地矿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实施细则》、《湖北省地矿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新或2022(历届)年-最新或2022(历届)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湖北省地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湖北省地矿局规范经营行为若干规定》、《湖北省地质局职工从业“十不准”规定》、《湖北省地质局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湖北省地质局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政制度规定,各单位也结合各自实际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立好规矩、划出红线,初步形成了“不能腐”制度体系。
(三)注重预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民主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及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和风险预警,不断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加强对局属单位二级单位特别是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事务公开清单制度,进一步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推进职工民主管理。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分级开展党政主职领导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测评。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局党组成员每年与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同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局党组、纪检组提交述廉报告,推行党委书记轮流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述职述廉制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三是加强巡查和审计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加强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的巡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必审”,不断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并积极推行外部审计,先后对5家单位进行了中介审计。 四是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以监督检查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为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情况、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和成本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选题立项,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充分发挥促进管理、提高效益、促进廉洁的综合作用。五是强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职工从业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以看得见的办案成效促进“不敢腐”。对1起地质报告编制弄虚作假案件进行查处,对2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在全局进行通报。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一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制定了《省地矿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针对“四风”问题,研究制定了《省地质局党员干部十严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作风建设公开承诺,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与生产一线职工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少于3天。三是紧盯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及时下发通知、打招呼、发信号,严防“节日病”的发生。四是根据省纪委的部署,开展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十八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整改突出问题,队伍风气明显好转,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
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经济责任实施问责的情况
一是出台了《省地矿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及《机关局食堂接待管理办法》;二是对局属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整改,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娱乐等铺张浪费问题明显好转,“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三是出台了《湖北省地矿局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坚持离任必审的原则,不断加大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力度,并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1名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岗位组织处理。
三、整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为官不为的情况
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难”问题的专项整治,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深入生产一线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不够的问题;各部门工作安排统一协调不够的问题;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视频等问题;上班期间锁办公室门的问题;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问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推行首问负责制、工作督办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增强对基层单位和职工服务的意识。三是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及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六查六看”(即查政治纪律,看是否做到政令畅通;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做到履职尽责;查规定落实,看是否做到令行禁止;查宗旨意识,看是否做到为民务实;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做到遵章守纪;查制度建设,看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研究制定了切实保证省委、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通过开展自查,虽然我局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制度上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在落实作风建设相关制度上还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习惯于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的情况,狠抓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制度的执行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自觉性不强,存在观望的倾向,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三是少数单位对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软,缺乏较真的狠劲,存在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以这次督促检查工作为契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工作机制,强化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度,强化问责追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我局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